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我局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138号)、《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考核办法》(办场字〔2012〕230号)进行了合并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李允菲,联系电话:010-84238711,邮箱:shchfwc@163.com。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司 2020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