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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机构 起始时间
服务局 2022年10月08日
一一 结束时间
其他 2022年10月17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xzspslc2020@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中心(邮编:100714),联系电话:010-84239634。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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