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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机构 起始时间
动植物司 2023年01月05日
一一 结束时间
其他 2023年01月20日

《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研究起草了《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提出了《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见附件1、2、3)。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qixidi2023@163.com

  二、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邮编:100714)

  三、联系电话:010-84238892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

   

  附件:1.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

     2.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

     3.关于起草《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和提出《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的情况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5日




  相关链接:关于《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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