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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20-03-19   来源:浙江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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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林业网3月19日讯  3月9日,浙江省林业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侠主持并作总结发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胡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林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迫切需要修改森林法。新《森林法》在结构上作了较大调整:一是更加强化生态建设。新《森林法》专门增加植树节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林护林意识,推动形成各行各业、全国上下共同参与植树造林、建设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二是更加强调保护优先。修订后的《森林法》规定,在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林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加强保护。将党中央关于天然林全面保护的决策转化为法律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三是更加注重市场机制。近年来,林业市场化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受到资金技术、权属保障等因素的制约,林业发展不充分,未能使森林资源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本次《森林法》的修订,着力建立健全林业市场机制,加快推进林业市场化步伐。

  胡侠要求,学习贯彻《森林法》务必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以提能、学以致用,强化担当、强化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推动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一是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真懂会讲能用上,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认知高度、领悟深度上发挥头雁效应,引领带动全省林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森林法》。二是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强化责任落实上,改进监管方式,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促进人民政府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完善配套制度上,组织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抓紧调研、论证,争取将一系列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修订列入立法计划,尽快开展一系列《森林法》明确配套性政策的制修订工作。四是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深化依法行政上,认真履行《森林法》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完善加强森林培育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深化审批简政放权、落实全过程监管机制,千方百计加强林业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

  胡侠强调,新《森林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立法成果,强化了立法对林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对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期待,对林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给林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对于构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强化依法治林,全面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力争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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