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草局机关党委印发《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2-06-22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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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局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建活动,近日,四川省林草局机关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规定,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原则上不出省;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省内其它地区、重庆)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和车辆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不得租用五座以下的车辆;到常住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党建活动经费支出的项目和标准。

  《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管理办法》强调,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将受到严肃处理。《管理办法》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活动管理水平。(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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