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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全面推行林长制

2021-12-03   来源:​湖南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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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林业系统主动作为、紧赶进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加快出台《实施方案》。9月11日,湘西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州《实施方案》;9月22日,湘西州林长办印发《林长令》等七项配套制度。截至目前,全州九个县市区均已出台县级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龙山、保靖和泸溪三个县已召开林长制工作启动会议。

二是着力构建林长组织体系。成立州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设州级林长10名,其中林长1名、第一副林长1名、副林长7名、督察长1名,分别由州委常委和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州长担任。县市区层面,龙山、保靖和湘西高新区已建立县、乡、村林长组织体系;永顺、古丈、泸溪、花垣、吉首和凤凰六个县市已建立县级林长组织体系。

三是逐级明确责任分工。划分9个州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9名州级林长牵头联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州、县市区分别印发了《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并稳步推进了“一长三员”责任区划,“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正在形成。截至目前,已有4位州、县级林长开展了巡林活动。

四是迅速落实人员经费。州、县市区分别设立了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抽调2至9人组建了工作专班,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州本级落实工作经费100万元;保靖、龙山和永顺三个县明确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75万元,其余县市区明确据实核报专项工作经费。

五是大力营造工作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力度,州林长办及时印发《关于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的通知》,龙山县率先设立了部分林长责任公示牌,保靖县加紧推进各级林长公示牌制作工作,泸溪、湘西高新区等县市区也在积极筹划此项工作。大力加强信息报送和媒体宣传,州、县市区林长办累计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50多期,在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宣传稿件和视频新闻80余篇(条),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六是推动恢复林业机构。全州启动会议后,吉首、泸溪、花垣和古丈4个未设林业局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启动恢复设立林业局机构事宜,目前机构恢复设立方案已报州编委会等待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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