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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总林长会议召开

2022-01-09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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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山东省临沂市总林长会议召开。会议对下步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推行林长制相关精神,切实担负起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政治责任,努力把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做细、做好,把沂蒙青山绿水管理好、保护好、利用好,不断增强老区人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关键,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要从严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点抓好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加强公益林、湿地、古树名木、自然保护地和征占用林地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要落实好临沂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积极挖掘潜力空间,着力提高造林质量,提升森林功能效益,抓好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要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立足临沂市资源特色优势,找准突破口、找好切入点,不断建立完善森林等自然生态资源收储和交易机制,探索具有沂蒙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要推进全市林业碳汇开发,在碳汇交易、碳汇造林等方面主动谋划、加强探索,在落实“双碳行动”中发挥好林业作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明确林长责任区域,完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好巡林工作任务;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加大督导检查、调度通报和绩效考评力度,狠抓工作制度运行落实;切实加强政策保障,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政策资金向林业生态建设倾斜,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林长制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沂市全面深化林长制实施方案》《2021年度临沂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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