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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04-06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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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完成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林草法治建设。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着力提升林草工作依法治理水平。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党员干部的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自觉性明显提升。二是针对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系统谋划能力不足、在政策顶层设计和工作总体谋划上做得不够的问题,多次专题研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湿地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努力构建科学完备、规范高效、保护有力的林草法规制度体系。三是坚持将林草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统筹谋划,在禁食野生动物、科学绿化、推行林长制、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防治松材线虫病等重点工作中,坚持把依法行政摆在首位,确保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于法有据。

  二、协调推进林草领域重点立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争取立法机关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支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步伐。一是配合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立法。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提供了法律依据;2020年10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二是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立法。成立工作专班,深入研究自然保护地法和国家公园法的立法思路、原则和框架,加快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工作。三是推动湿地保护立法取得重要进展。会同有关部门赴辽宁、江苏、江西等省开展调研,吸收地方立法经验,加快湿地立法进程。2021年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湿地保护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四是启动森林法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修改,推动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修改,配合做好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重点立法。

  三、严格规范林草重大行政决策

  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细化林草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一是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工作中,坚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入实地听取养殖户诉求,邀请相关领域权威专家进行多角度论证,准确把握政策和法律界限。对在养野生动物分类处置、依法补偿、禁止与允许养殖范围划定等方面作出精细化指导,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基本完成,总体态势平稳有序。二是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国家林草局直接管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涉及的改革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调整完善政策、制定实施应对方案,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对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舆情应对、法制审核等前期工作,为决策发布实施提供保障。四是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国家林草局法律顾问单位,进一步突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林草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四、强化林草执法指导监督

  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加强调查研究,推动问题解决,着力提升林草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对地方林草执法工作的指导。针对机构改革特别是森林公安转隶后林草执法力量弱化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基层现状,积极研究解决办法;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明确林草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职责边界,指导地方林草部门做好衔接。二是分工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推行“三项制度”取得积极进展;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明确国家林草局应取得执法资格人员范围,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统一举行执法资格考试,共有360余名干部取得执法资格。三是印发《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梳理林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修改林草行政案件统计报表,协调高法院启动修改破坏森林资源刑事司法解释,配合修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司法解释。四是发挥复议诉讼纠错作用。2020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撤销违法行为2件,确认未履行职责2件,纠错率12.5%;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9起。

  五、扎实开展林草普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林草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担任组长,人事、党务、宣传和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明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二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干部日常学法、法治业务培训、旁听庭审、考核评估等机制,完善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国家林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宣传贯彻新修订森林法、民法典集体学法2次。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林草领域9部法律、18部行政法规以及配套部门规章的普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司局,先后组织了禁食野生动物决定、森林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国家林草局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和法治工作力量配备,积极推动林草立法进程,完善林草执法监督管理,广泛开展林草普法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继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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