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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油茶产业列为国家精准扶贫项目的建议”复文(2017年第5783号)

2017-09-1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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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提高油茶新造补助标准问题
  根据《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发改农经〔2009〕28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安排预算内资金,在全国200个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开展了油茶采穗圃、良种基地及油茶示范林建设,2009—2015年间,共投入中央预算内资金13亿元。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安排重点防护林工程投资时,提出地方可结合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油茶示范林基地,并将人工造乔木林中央补助标准提到500元/亩。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标准,江西可结合重点防护林工程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支持。同时,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中,启动了退化林修复工程,2017年安排建设任务59.6万亩,可统筹用于推进油茶低产林改造建设。财政部和我局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助,对木本油料良种培育、造林、抚育等给予补助,扩大种植面积,提高质量。2016年,我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引(2017—2020年)》(规山函〔2016〕267号),明确未来3年将突出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油茶等木本油料的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原则上单个项目中央财政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总投资不低于560万元,亩投入标准不低于5000元,加大林间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油茶标准化示范基地。
  二、关于加大江西油茶项目投资规模问题
  目前,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支持范围都包括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相关资金审批权限已下放地方,按照扶贫开发“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要求,地方可根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自主支持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江西省林业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三、关于加大油茶贴息贷款规模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支持油茶产业贷款贴息工作,通过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支持,对各类银行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安排的利息补助。补助范围包括: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林业职工)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发展的种植业;农户和林业职工从事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等。江西可结合本地实际,安排相关资金支持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发展油茶产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进一步完善贷款贴息政策,争取延长贴息年限,扩大贴息规模、提高贴息标准。届时,我局将对江西省予以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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