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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草原培育改良工程的提案”复文(2019年第0034号(农业水利类006号))

2019-11-07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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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约占国土面积的41%,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之一,也是新时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累计投入超过1200亿元,实施了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地治理、退耕还草、已垦草原治理等一批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草原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著,草原植被和生产力逐步恢复,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全国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5.7%,较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鲜草产量达到109942.02万吨,较上年增加3.24%。草原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防风固沙等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全国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一、关于加强基础研究问题
  退牧还草工程自2003年实施以来,根据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建设内容由仅有草原围栏一项逐步增加到目前包括草原围栏、退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黑土滩和毒害草治理、岩溶地区草地治理等在内的多项措施,基本形成了建设内容丰富的退化草原综合治理体系。2019年,通过合理调减草原围栏任务量,增加人工种草、毒害草和黑土滩治理任务量,转变工程实施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工程实施针对性。退耕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其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以人工种草措施为主。工程手段单一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初步解决。
  二、关于加强技术支撑和加大资金投入问题
  当前,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科技支撑力量较弱,主要体现在科研机构少,科研力量不足,科研成果数量少、转化少等方面。同时,投入不足是当前制约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瓶颈,相关投入远不能满足退化草原治理需求。根据新时期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一步,我局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研究,不断优化政策措施,推动草原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一)积极争取草原投入。我局将积极沟通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争取在政策资金、工程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优化退牧还草等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政策,提高工程建设针对性。待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到期后,将考虑充分各方意见,科学评估,统筹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草原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议地方可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渠道统筹安排,用于草原生态修复科技创新相关工作。以草原良种繁育推广体系、退化草原修复治理实用技术攻关和草原信息化等为重点,全面加强草原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三)推动林业和草原深度融合。把各级林业和草原工作力量变为一条线,拧成一股绳,形成推动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合力,破解草原监督管理人员和机构瓶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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