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公告 > 林草政策

【字体:  打印本页    【下载】 分享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14号)(2021年全国松材线虫病新发县级疫区公告)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2021年第14号 生态司
发布时间 一一 时效状态
2021年08月06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14号)(2021年全国松材线虫病新发县级疫区公告)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造发〔2018〕64号)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国2021年3—7月新发生的松材线虫病县级疫区公告如下: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3日

 

 

 

  相关链接:

  上半年新发生7处松材线虫病县级疫区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