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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盘点 | 草原司:推行草原休养生息 促进美丽中国建设

2023-01-13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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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这是党中央立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大计,科学把握我国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规律,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草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2年,国家林草局草原管理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草原保护职责,着力加强草原修复,持续深化草原领域改革发展,不断夯实草原工作基础,统筹推进草原草业发展,在推动草原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草原监测

贯彻决策部署 支撑发展需要

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为抓手,持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草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19个省(区、市)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书面调研各地贯彻落实《意见》情况,总结基层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推进《草原法》修改,组织编制《全国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按照林草兴则生态兴的定位,充分挖掘草原重要的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功能,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草原的认识。

加快保供煤矿和重大项目使用草原手续办理和后续监管。这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开展的重要工作。截至目前,涉及使用草原保供煤矿已办理90%。梳理全国涉草煤矿情况,科学确定2批次保供煤矿名单。推进重大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加快项目早日落地。已办结涉草能源、水利、交通重大项目200余项,比正常办结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用地单位对手续办理满意率达100%。

推动解决“其他草地”突出问题。通过组织开展调研,初步摸清全国“其他草地”问题表现形式和问题根源。积极回应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于防止草原面积持续减少、“其他草地”按农用地管理等相关建议提案。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将7.61亿亩“其他草地”纳入农用地管理的工作建议。

深入落实局党组对草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草原管理司认真落实党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全国政协领导同志在调研草原工作时的指示要求,对明确的7项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黄河边菌草阻沙护坡岸线防护带

开展监测评价 夯实草原基础

开展草原监测评价,对于摸清我国草原底数、指导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年度林草综合监测。完成2021年度草原监测评价任务,组织专班以“三调”口径测算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根据“三调”口径,修正2025年、203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中长期目标值。协调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指导督促各地开展2022年度草原样地监测工作,完成林草综合监测片区督导任务。

实施年度草原专项监测。编制完成《2021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开展草原图斑赋值,实现1900万个草原小班的盖度、产量属性全覆盖。

推进草原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组织草原数字化建设专班,编制完成10余项技术文件,印发2022版草原动态监测、基况监测方案。谋划全国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价,研究起草相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

开展草原科技标准工作。对草原标准进行整合优化,与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共同印发《草原领域标准体系和相关工作安排》。组织草原标委会完善草原标准体系。完善林草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开鲁县羊草基地

加强执法监督 守护草原资源

加强草原执法监督,守护草原资源,是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监督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

创新开展草原变化图斑判读和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力量编制印发《2022年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工作方案(暂行)》和《草原变化图斑抽查核查处置技术方案(暂行)》。召开草原变化图斑判读和核查处置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强化业务培训,部署判读和核查处置工作。目前完成图斑核实22.33万个,排查疑似违法违规图斑1.35万个。

加强草原执法监管和督导调研。通报16起破坏草原资源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指导审计反馈问题、环保督察通报案例、媒体反映涉及的破坏草原植被等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和地方草原资源保护与执法监管工作。开展草原执法监管专项检查督查,重点对河北、黑龙江、云南、西藏四省区进行督查,赴内蒙古、陕西开展草原执法监管情况督导调研。举办2022年草原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培训班。

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地在2022年6月份以“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各地受宣群众达190余万人(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吉林省镇赉县与吉林省林草局联合举办全国草原普法宣传月现场活动。

依法规范建设项目占用草原。推进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改革,推进矿业用地(林、草)审批改革,参与起草《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改进矿业用地(林、草)的通知》,开展 “净矿出让”工作试点。支持和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草原,开展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草原调研,推动制定关于支持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林、草、荒漠)的指导意见。

培训班开展草原变化 图斑判读和核查处置培训

狠抓政策落实 强化草原保护

草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推进草原补奖政策及一系列草原政策落实,促进草原保护与修复。

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调度了解各省区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推进情况。指导和督促各省区落实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切实强化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监管。

推进草原确权登记和承包管理工作。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开展草原承包管理和确权登记有关情况书面调研,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草原承包管理和确权登记工作。

规范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继续推进甘肃肃南县和宁夏盐池县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起草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规程、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制度文件。

开展草畜平衡示范区试点建设。研究草畜平衡示范区建设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以及管理机制等制度性建设的意见建议。

聚焦目标任务 谋划高质量发展

印发草种业工作要点。根据我国草原保护修复对草种的需求,组织拟定《草种业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共同推动草种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推进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印发《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草种繁育基地建设的通知》,2022年安排草种繁育基地建设任务31.56万亩,预计达产后年草种产量可新增1.5万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支持草种业核心技术研发。

举办第二届草种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与中国林科院共同举办了第二届草种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来自各部门代表和院士专家一起围绕“乡土草种与草原生态修复”主题开展交流讨论。研讨会达成了明确我国草种业国家战略地位、加强乡土草种培育、简化草品种审定程序、启动草种生产基地建设等共识。

总结羊草、披碱草和菌草草种的生态修复模式。委托中国科学院植物所等科研单位总结以往羊草、披碱草和菌草在草原生态修复中的成功案例,梳理出成功的模式,指导各地利用羊草、披碱草、菌草开展草原生态修复。

人工种草活动

推进重点工程 促进生态修复

推动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落实全国种草改良任务,启动种草改良任务上图入库工作。目前,全国种草改良计划上图面积已完成88%。推进免耕补播试点工作,梳理总结免耕补播试点示范项目工作进展经验。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模式总结整理工作,编写出版《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主要技术模式》。

加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下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1.54亿亩。继续推进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实行月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掌握普查工作进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草原鼠害、草原蝗虫等生物灾害发生情况。

稳步推进草原碳汇工作。组织编制《草原碳汇展望报告(2021—2030)》,评估了我国草原碳汇的潜力和发展。开展草原碳汇计量研究。

草原管理司与吉林省林草局在镇赉县联合举办草原普法宣传月现场活动

创新发展平台 推动草业发展

推进草原公园建设。指导20个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编制规划并组织省级评审。指导内蒙古额仑草原国家草原公园群建设。推动云南香柏场、山西沁水示范牧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纳入国家2023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投资范围。

推进国有草场试点建设。确定首批18处国有草场建设试点,探索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草业协同发展新模式。

组织“红色草原”推介活动。联合国家文物局公布首批共12处“红色草原”,以绿色发展促进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以红色资源赋能草原地区高质量发展。

落实二十大精神 加强党的建设

2022年,草原管理司党支部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这是集体的荣誉,也是前进的动力。

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制订了《草原管理司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等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中心组学习等会议20余次,司领导带头讲党课5次,开展赴陶然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学习参观等主题党日活动,在绿色党建发布党建新闻稿26篇。认真开展“学查改”专项工作,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深入讨论,梳理廉政风险点。持续正风肃纪,汲取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教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草原业务工作,明确5个研讨主题和时间表。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自学,组织2次中心组学习研讨,2次全司线上党员大会集体学习研讨,党支部书记带头宣讲二十大精神。形成《推行草原休养生息 促进美丽中国建设》等系列学习体会成果材料。

草原草业向好 迈向新的征程

一年来,草原草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全社会对草原的认识越来越深,草原工作氛围越来越浓,草原工作短板进一步补齐,全国草原生态持续改善,草原工作基础不断增强。当前,草原生态依然脆弱,草原工作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草原管理司将抓住有利时机,巩固成果,持续用力,将草原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023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胸怀“国之大者”,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在全面认识草原生态系统独特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统筹协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深入挖掘和发挥草原“四库”功能,对深入推行草原休养生息进行系统性谋划,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锲而不舍地加强草原保护修复,以实施“藏粮于草”战略推动草原高质量发展。要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继续推行草原休养生息,科学推进退化草原修复,完成种草改良任务4821万亩。创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草原公园建设、国有草场试点建设,挖掘“红色草原”资源,召开国有草场试点建设启动会。启动全国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价,推进中央草原投资项目化管理。探索开展草原评估员队伍建设。推动羊草等草种繁育工作,支持推广菌草技术,举办草原和草业发展香山论坛。开展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结合国土“三调”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草畜平衡示范试点建设等。做好重大项目、保供煤矿使用草原审核指导,稳妥推进“草光互补”试点建设。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用优良作风保障草原事业新发展,让草原绿色成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鲜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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