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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八部门联合出台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意见

2021-09-25   来源:​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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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吉林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推动全省草原高质量发展,助推吉林生态强省建设,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草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吉林省草原面积为68.38万公顷。近年来,全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不断加大,草原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西部草原退化趋势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东部山区草山、草坡及林间林下草利用效率较低,中部草原生态功能发挥不够。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吉林省平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将稳定在72%以上,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实现山上有草甸、水边有草滩、林中有草皮、田边有草带、湖边有草丛。到203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以上,草原生态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经济价值得到深度挖掘,草原保护和利用达到平衡、和谐状态。

《实施意见》提出,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夯实工作基础,补齐工作短板,以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为抓手,逐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强化草原保护管理,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提高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草原高质量发展,为吉林生态强省建设增添新动能。

《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将按照西、中、东部各自特点施行区域管理、特色发展,推动草地连片建设,重点解决生态系统碎片化、功能弱化问题,实施全省林草湿系统连通,使生态系统整体性、连通性、稳定性进一步增强。西部以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为主,开展草原“三化”治理,按要求实施禁牧、休牧,引导农牧民科学合理放牧,发挥草原生态屏障作用;东部山区充分利用牧草长势较好的草山、草坡和林间林下草地进行科学轮牧,拓宽农牧民收入来源;中部采取其他草地治理和发展草坪业等措施,逐步扩大草原资源总量,建设高质量牧场,开发草原综合性旅游项目,提升草原利用经济价值,着力加强草原基础数据监测、草原生态保护制度、草原法制、草原综合开发利用、草原科技支撑和草原人才队伍管理等六大体系建设,初步构建比较完备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体系。(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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