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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征占用林地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林策发〔2007〕247号 林业局
发布时间 一一 时效状态
2013年09月05日 森林资源管理

国家林业局关于征占用林地有关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林业局: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霍桂莲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认定的请示》(冀林政字〔2007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在林地上的道路所占用的土地,未经依法批准变更为公路用地等建设用地的,其地类性质仍然属于林地。因工程建设修建、改建该道路的,应当按照实际占用林地面积,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特此复函。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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