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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林沙发〔2005〕12号 林业局
发布时间 一一 时效状态
2013年09月17日 林业资金和生态工程建设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局):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自实施以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建设力度,工程区林草植被迅速增加,面临着十分繁重的林分抚育和管护任务。为搞好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切实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特作如下通知。

    一、明晰成果产权,落实责任主体。工程建设成果都必须实现产权界定明晰,责任主体到位,权责紧密结合。对于已明确权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核发林权证;对于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对于尚未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的工程新增林木和林地,要采取适宜的方式,尽快落实经营管护责任主体。

    二、创新抚育和管护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各地要积极研究探索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的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抚育和管护的积极性,切实贯彻执行好“谁所有、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在工程建设中,要不断完善政策,有效解决补植补造与林分抚育和管护问题,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三、严格禁止乱开垦、乱放牧、乱樵采(以下简称“三禁”)。在工程区内要全面实行“三禁”,禁止乱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杜绝一切毁林开垦行为,积极推行轮牧、季节性休牧、围栏封育与舍饲圈养。各地要加强《森林法》和《防沙治沙法》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打击一切破坏林草植被的行为。要加强对“三禁”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三禁”措施落实不力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造成林草植被严重破坏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调减其下一年度工程建设任务。

    四、切实加强防火、防病虫害工作。按照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的有关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林木火灾和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及应急机制建设,强化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防火和病虫害综合防治能力。

    五、采用科学抚育方式,优化林分质量。各地要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规程和标准的有关要求,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因干旱等原因导致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工程建设标准的,允许采用与原造林设计不同的苗龄、不同的适宜树种进行补植补造,以利于形成混交林和复层林。对新造林地要及时抚育,促进林木生长,尽快郁闭成林;对风沙危害严重的地区,要禁止全面松土除草;对植被破坏、风沙严重的沙滩、荒地,一般不松土除草;对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要控制修枝;对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要集约经营,有条件的要适时灌溉、施肥。严禁借抚育的名义,破坏林草植被。

    六、加强对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务院要求,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由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各级林业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包括必要的财力、人力、交通和通讯工具等方面的支持。要建立抚育和管护工作责任制,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切实巩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成果。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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