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下载】 分享到:
上海市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上海自贸区的重要部署,支持上海自贸区内林木引种工作,促进上海自贸区实体经济发展,依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将“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中,上海自贸区内涉及的国内首次从国外引进或者首次引种国家和地区的林木种子、苗木,其检疫风险评估工作下放至上海市,由上海市林业局组织风险评估。本通知适用对象为在上海自贸区内注册的企业,且货物进出上海自贸区。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
2015年6月23日
512-林造发〔2015〕8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林木引种检疫审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