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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林业大事记

2006-12-22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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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新编《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开始施行。

  1月17日 国家林业局党组召开直属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党组书记、局长、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周生贤作动员讲话。局领导赵学敏、江泽慧、杨继平、雷加富、祝列克、张建龙出席会议。

  1月18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17490.9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8.21%,活立木总蓄积136.18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24.56亿立方米。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出席新闻发布会。

  1月19日—20日 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作了题为《当前林业的形势与任务》的重要讲话,局领导赵学敏、江泽慧、杨继平、雷加富、祝列克、张建龙和武警森林指挥部政委闫文彬出席会议。

  1月28日—2月4日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出席中国与新西兰林业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并考察新西兰林业。

  2月2日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京举行第九个世界湿地日庆祝活动。全国政协副主席、关注森林组委会主任张思卿出席庆祝活动并讲话,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出席活动并讲话,副局长赵学敏主持庆祝活动。2005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为“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会议宣布,我国又有9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至此,我国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已达30处,总面积343万公顷,占全国自然湿地总面积的9.4%。

  2月6日 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

  3月1日 第二届“关注森林奖”颁奖暨2005年“关注森林”活动启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接见获奖代表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忠禹、张思卿、李蒙陪同接见。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出席大会并讲话,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出席会议,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宣读颁奖决定。

  3月14日—19日 联合国粮农组织第三届林业部长级会议在意大利召开,重点讨论国际社会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国际承诺和林火管理国际合作。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出席会议并发言。

  3月15日 全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宣布,在全国重点区域全面启动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首批确定的监测站点达150多处。

  3月17日—2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在贵州省毕节地区考察石漠化治理和生态建设,并出席国家林业局与贵州省省级林业联系点第五次联席会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贵州省副省长禄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杨继平出席会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康生主持会议。

  3月17日—24日 应美国林务局邀请,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率中国林业代表团访问美国。访美期间会见了美国林务局副局长萨利·科林斯女士,就双方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代表团访问了博伊西美国部际防火中心,重点考察了美国林火管理和科研情况。

  3月22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北京会见来访的芬兰农林部长尤哈·科瑞加及代表团一行,双方就林业领域的合作及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3月23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飞播造林技术规程》,自2005年9月1日施行。

  3月26日 全国绿化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绿化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首都绿化委员会联合组织“共建绿色家园——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180多名部级领导参加了首都义务植树劳动。

  3月29日 全国绿化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绿委员会主任回良玉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加快国土绿化,加强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就2004年国土绿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和2005年国土绿化工作安排意见作了工作报告。

  同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北京会见来访的芬兰斯道拉恩索集团副首席执行官哈格伦德一行。双方就外资企业投资造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林纸一体化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3月30日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召开全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宣布,从4月1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公布挂牌督办的10起重点案件。副局长雷加富、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日 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罗干等在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胡锦涛强调: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依托,是我们共同生存的家园。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全社会都要坚持不懈地做好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工作,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

  4月4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和国际林业研究中心总干事大卫·卡莫维兹博士在北京签署中国国家林业局与国际林业研究中心合作谅解备忘录,进一步加强双方在林业研究和政策分析领域的合作。国际林业研究中心董事会主席安吉拉·克伯女士出席签字仪式。

  4月8日 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增加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直属机动队专项行政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38号),同意成立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直属机动队,专项行政编制4名。

  4月17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国办发[2005]25号)。

  4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郑州办事处举行挂牌仪式,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出席仪式并讲话。

  4月19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北京会见了芬兰议会农林委员会主席安蒂拉女士一行,双方就两国林业合作及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4月28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林业局2005年工作要点》(林办发[2005]61号),提出林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全面贯彻中央林业决定精神,继续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准确把握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林业发展规律,深入落实“抓住一个重点,办好两件大事,强化三项工作,深化四项改革,加强五大建设,处理好六大关系”的林业工作总体部署,全面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月30日 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杭州西溪湿地公园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示范点。5月1日正式向公众开放。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出席开园仪式并讲话。

  5月10日 国家林业局举行“全国自强模范”、山东省淄博市林业局副局长、原山林场场长孙建博先进事迹报告会。会前,局党组同志集体会见了孙建博。局领导周生贤、李育材、江泽慧、杨继平、雷加富、祝列克参加会见。李育材、杨继平、雷加富、祝列克出席报告会。

  5月12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北京会见了湿地公约秘书长布里奇华特博士。双方就中国湿地保护成就和履行湿地公约情况及今后合作领域进行了交流。

  5月17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停止施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的通知》(林场发[2005]72号)。

  5月19日 国家林业局在海南省召开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座谈会。局长周生贤提出,到2010年,我国将建成结构稳定、功能齐全、规模宏大,有效抵御海啸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综合性防护林体系。副局长赵学敏、祝列克,海南省副省长江泽林出席会议。

  同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北京会见国际纸业公司总裁罗安明一行并出席了2005年国家林业局和国际纸业公司合作计划签字仪式。

  5月23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国家林业局第13号令,公布《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

  5月25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

  5月25日—27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率团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联合国森林论坛部长级会议并作主旨发言。会议期间,与新西兰、芬兰、印度尼西亚、俄罗斯的林业部长和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总裁进行了会晤,就双边合作和多边热点问题交换了意见,并与美国林务局签署了《中美森林健康合作纪要》。

  5月27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国家林业局第14号令,公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6月1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国家林业局第15号令,公布《林业统计管理办法》。

  6月3日 中国绿化基金会第五届全体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担任中国绿化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名誉主席。会前,贾庆林接见了第五届理事会成员并发表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王丙乾、布赫,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赵南起、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出席会议。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局长赵学敏主持会议。

  6月7日 我国湿地保护领域最大外援项目“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第二阶段全面启动。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赵学敏出席项目启动会。

  6月8日 国家林业局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局领导李育材、赵学敏、江泽慧、杨继平、雷加富、祝列克、张建龙出席会议。

  6月14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全国沙化土地实现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缩减,沙化土地面积由20世纪末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变为目前年均缩减1283平方公里。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6月16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出台《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规定》。财政部原《林业治沙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同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国家林业局第16号令,公布《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同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林办发[2005]90号)。

  6月23日 由中宣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等12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关注森林--绿色海疆万里行”宣传活动在北京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为采访团授旗,全国政协副主任张思卿、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此次活动为期1个月,16家中央新闻媒体的50余名记者,分赴沿海11个省(区、市)实地采访沿海防护林建设情况。

  6月24日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2005年第3号公告,公告第五批试点使用“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企业及其产品。

  6月27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名单及免除额(第一批)的通知》(银监发[2005]39号)。

  7月4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5]104号)。

  7月12日—13日 国家林业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国防沙治沙现场会,学习、推广内蒙古生态建设、防沙治沙经验和做法,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7月14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林策发[2005]98号)。

  7月25日—27日 国家林业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听取各司局、各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相持阶段怎么干的发言。27日下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暨全国林业厅局长电视电话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周生贤同志作《深化认识,分类指导,全力打好相持阶段林业发展攻坚战》的重要讲话,局领导李育材、赵学敏、江泽慧、杨继平、雷加富、祝列克、张建龙和武警森林指挥部政委闫文彬出席会议。

  7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2号)

  7月29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京会见了莱索托王国林业和土地开发大臣林肯&middot;莫科塞,宾主双方就开展中莱两国林业合作过行了友好会谈。会见后双方签署了中莱林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8月1日—2日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在日本先后拜会了日本林野厅长官前田直登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副理事长长畠中笃,在筑波访问了日本森林综合研究所,与该所所长大熊干章签署了中国林科院和日本森林综合研究所关于林业研究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8月8日—13日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率中国林业代表团出席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国际林业研究组织联盟第22届世界大会,并在会上作题为《中国西部地区的土地退化与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实践》的主题报告。

  8月9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在卧龙自然保护区宣布“赠送台湾同胞大熊猫优选工作专家组”成立。8月19日公布了赠台大熊猫优选的5条标准,10月13日公布入围的11只大熊猫。

  8月15日—22日 应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的邀请,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率中国林业代表团访问俄罗斯,双方就进一步加强中俄林业合作等有关事宜交换了意见。

  8月16日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国家林业局成立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8月17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

  8月19日 中国国家林业局与野生救援协会在北京共同签署《国家林业局和野生救援协会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通过多方面合作,推动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发展。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出席签字仪式。

  8月22日 由《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秘书处和中国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共同主办的“丝绸之路CITES履约执法研讨会”在新疆召开。会议呼吁加强区域协作,提高履约执法水平。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赵学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23日 “第二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在辽宁省沈阳市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发来贺信。全国政协副主席、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主任张思卿出席论坛并讲话。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陈邦柱主持论坛。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关注森林组委会副主任杨继平,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等出席论坛并讲话。国家林业局在论坛上公布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并授予沈阳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8月25日 国家林业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跨越时空看新疆--新疆生态行”科考宣传活动启动。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艾斯海提&middot;克里木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庆黎等出席启动仪式,自治区副主席钱智主持,周生贤、张庆黎在启动仪式上分别讲话,艾斯海提&middot;克里木拜向科考采访团代表授旗。

  8月25日—26日 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包括12位森林公安系统代表在内的与会代表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接见。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生贤在国家林业局会见了12位森林公安系统代表。这12位代表是:王保文、王用华、王汉兴、李新顺、李宏光、彭秀丽、赵广延、安跃红、王琳、杨连喜、龙涛、袁志生。

  8月27日 国务院批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

  同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四川卧龙中国保护大熊猫繁育研究中心主办了“向台湾同胞赠送大熊猫座谈会”。台湾民间团体、研究机构、保育团体的专家,大陆科研院所、大熊猫繁育研究机构的专家及有关部门和协会的代表就赠送大熊猫事宜交换了意见。

  8月30日 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地青海西宁正式启动实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青海省委书记赵乐际主持。

  9月6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林贷发[2005]129号)。

  9月8日 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29号)。

  9月13日—14日 全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实施“三步走”战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和其他在京局领导会见了会议代表,对近年来森林资源管理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副局长赵学敏主持会议,雷加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7日—19日 全国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江西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对林业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林业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杨继平受局党组委托作重要讲话。

  9月23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国家林业局第17号令,公布《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同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国家林业局第18号令,公布《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

  9月26日—10月16日 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在南京开幕。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并宣布首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开幕。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江苏省省长梁保华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词。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等出席开幕式。

  9月27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国家林业局第19号令,公布《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

  9月27日—28日 国家林业局在贵州召开全国山区综合开发暨林业对口扶贫工作会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8日 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林计发[2005]148号)。

  9月28日—10月7日 第六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花卉交易会在成都举办。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发来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并宣布第六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开幕,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花卉协会会长江泽慧,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四川省省长张中伟主持。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蒙、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杨汝岱、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出席开幕式。39个国家和地区,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展。博览会期间,召开了“中国花卉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论坛上致辞,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光出席论坛并发言。全国各省(区、市)大型花卉企业、花协协会、花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荷兰、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论坛。

  10月12日—15日 应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邀请,巴西环境部部长玛丽娜&middot;席尔瓦女士率代表团一行访问中国。周生贤会见了玛丽娜&middot;席尔瓦一行,双方就开展两国林业合作交换了意见。江泽慧和席尔瓦分别代表中巴双方签署了《国家林业局和巴西环境部关于林业生物多样性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林科院授予玛丽娜&middot;席尔瓦名誉博士学位。局长周生贤,副局长李育材、张建龙出席授予仪式。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主持,并为玛丽娜&middot;席尔瓦颁发中国林科院名誉博士学位证书和牌匾。

  10月12日—19日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率中国林业代表团赴韩国出席中韩林业第五次工作组会议并考察韩国林业。

  10月24日—25日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七次缔约方会议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会上发言,介绍了我国防治荒漠化工作的最新形势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10月31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的决定》(林科发[2005]184号)。

  11月8日 国家林业局在北京召开全国林业系统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局长周生贤、副局长雷加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同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北京会见了来访的英国环境、食品及乡村事务部部长玛格丽特&middot;贝克特女士一行。双方就林业政策、森林资源管理和木材采购政策、森林执法和行政管理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同日,在乌干达首都坎帕拉举行的国际《湿地公约》第九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科学院教授蔡述明荣获湿地科学研究最高奖--拉姆萨尔湿地保护科学奖,成为我国第一位获该奖的科学家。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出席大会。

  11月10日 由国家林业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林学会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在浙江开幕。大会的主题是“和谐社会与现代林业”,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中国林学会理事长江泽慧,浙江省副省长茅临生作主题报告。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张建龙,浙江省委副书记周国富在开幕式上致辞。

  11月15日 中国在第九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上当选为新一届常务理事会理事国。这是我国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以来首次当选国际湿地组织的常务理事国。

  11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和大韩民国山林厅关于东北虎繁殖合作的协议》的签字仪式在韩国首都首尔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韩国总统卢武铉出席,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与韩国山林厅厅长曹连焕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协议上签字。

  11月17日 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韩国会见韩国国际协力团总裁慎长范,双方就中韩两国在林业领域的合作和交流交换了意见。

  11月21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北京会见来访的缅甸林业部登昂准将,双方就森林防火、森林采伐、林产品贸易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共识。

  11月24日 《刘少奇论林业》正式出版。国家林业局、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刘少奇论林业》出版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middot;阿布都热西提出席。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主持。

  11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8号)。

  11月30日 中共中央决定,贾治邦同志(正部长级)任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12月1日,国务院决定任命贾治邦为国家林业局局长。

  12月2日 中国绿化基金会与日本奥伊斯嘉国际组织(OISCA)在北京签署了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备忘录。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12月5日 国家林业局成立“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兰科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

  12月8日 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治邦主持召开各司局、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近期要抓好的林业重点工作。局领导李育材、赵学敏、江泽慧、杨继平、雷加富、祝列克、张建龙出席会议。

  同日,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

  12月15日 由商务部主办、国家林业局竹藤网络中心承办、国际竹藤组织协办的“发展中国家竹业可持续发展管理研修班”开班典礼在北京举行。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国际竹藤组织董事会联合主席江泽慧,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出席开班典礼并讲话。

  同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孙建博同志“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12月19日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4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于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

  12月21日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2005年第5号公告,公告第六批试点使用“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企业及其产品。

  12月30日 国家林业局发布2005年第6号公告,公告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2005年林木良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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