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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2016-12-09   来源:计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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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态建设成效明显,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加大
  造林绿化任务完成 2015年,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人民自觉行动。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768.2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36.18万公顷,飞播造林12.84万公顷,新封山育林215.29万公顷,退化林修复73.93万公顷,人工更新29.96万公顷;新造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占全部造林面积比重分别为21.77%、29.80%、47.14%、0.96%和0.33%。完成森林抚育任务781.26万公顷。义务植树成效显著,部门绿化稳步推进。
  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 2015年,新造混交林114.58万公顷,占全部人工造林面积的26.27%。混交林比重的提高,提升了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人工造林中新造防护林205.61万公顷,占人工造林面积的47.14%。林种、树种结构进一步多样化。
  首次建立国家层面的森林健康经营技术模式和经营示范区。实施生态脆弱区域天然次生林改造、土石山区水源涵养林多功能经营技术等10余个科技推广项目,进一步提升森林的生态功能。
  湿地保护加强 2015年,按照《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指导各地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强化保护设施设备,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组织审查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73个,安排项目48个。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6亿元,实施湿地补贴项目336个,项目数比2014年增长25.37%。其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25个,退耕还湿试点项目11个,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20个,湿地保护奖励项目80个。湿地公园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37处;验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55处,通过验收46处。新指定国际重要湿地3处。
  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成效显现 新增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39处。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总数达2228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5处。重点安排3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野外巡护监测项目和近20种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支持重点省(自治区)4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开展野外救护与繁育、生境监测及恢复改造工作。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显示,野外大熊猫种群数量稳定增长,从2003年全国第三次大熊猫调查的1596只上升到第四次调查的1864只;栖息地范围明显扩大,面积增长11.8%,潜在栖息地面积增长6.3%;有66.8%的野生大熊猫和53.8%的大熊猫栖息地纳入了自然保护区网络,种群和栖息地保护率不断提高。
  防沙治沙步伐加快 2015年,贯彻落实《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继续推进省级防沙治沙规划批复工作,科学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试点建设和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工作,分别新增试点8个和22个。全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91.9万公顷。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与第四次监测结果相比,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呈整体遏制、持续缩减、功能增强的良好态势,5年间荒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1.21万平方千米,年均减少2424平方千米;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9902平方千米,年均减少1980平方千米。
  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深入推进 2015年,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完成投资705.66亿元,比2014年增长5.96%。完成造林面积284.05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36.98%。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造林分别占全部造林面积的8.39%、8.28%、2.91%和17.40%。
  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快 2015年,完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任务210万亩,落实中央投资4.5亿元。出台《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从六个方面搭建了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框架。《国家储备林核查办法(试行)》颁布实施,在7个重点省(自治区)组织开展了成果监测核查工作,抽查面积60万亩,核查总体合格率92%。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创新国家储备林投融资机制,为广西一期项目研究制定了新型林业金融产品。截至2015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18.36亿元,用于国家储备林造林、改培、抚育及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设面积2990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基地950万亩)。
  2. 林业产业保持中高速增长,林业服务业所占比重逐年增大
  产值中高速增长 2015年,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5.94万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14年增长9.86%。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8.88%、6.43%、25.41%。中、西部地区林业产业增速均超过15%。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的省份共有8个,分别是广东、山东、广西、福建、江苏、浙江、湖南和江西。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2010年的39∶52∶9调整为2015年的34∶50∶16,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略有减少,第三产业有所增加。
  产品产量稳定增长 2015年,人造板总产量为2.87亿立方米,比2014年增长4.78%;锯材产量7430.38万立方米,比2014年增长8.68%;木竹地板产量为7.74亿平方米,比2014年增长1.84%;各类经济林产品产量1.74亿吨,比2014年增长10.13%;大径竹产量23.55亿根,比2014年增长5.89%;花卉种植面积129.23万公顷;受国家天然林禁伐政策的影响,商品材总产量有较大幅度减少,比2014年减少12.55%,产量为7218.21万立方米。
  3. 生态服务载体多样,产品丰富
  基础设施增强 2015年,各地推进生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39处、国家森林公园39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37处、国家沙漠公园试点22处、国家林木(花卉)公园3处、国家生态公园试点11处。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建成艰苦奋斗纪念馆,全面展示原山人艰苦创业、改革创新的奋斗历程,成为山东省林业系统和全国国有林场的教育基地。世界最大的模拟自然生态的场景式野生动物标本馆——横店中国野生动物标本馆建成开馆。福建闽南生态文化走廊被授予“全国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称号。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等120个行政村被授予“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
  活动丰富 2015年,国家林业局编制《中国生态文化发展纲要(2016-2020)》,建立生态道德标尺、自然资源价值核算体系、绿色GDP核算体系、生态绩效评价体系和文化指标体系。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1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有96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各地主管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保护古树名木行动。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中国森林典籍志书资料整编”项目启动。国家林业局举办了为期半年的“绿水青山,生态脊梁——百家媒体百名记者进林场”主题宣传活动,《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先后12次深入14个省28个林场进行采访宣传。
  传播广泛 2015年,各主要新闻单位和网站共刊播或转载林业宣传稿件1.30万条(次)。中央林业报刊和各省林业报刊及时报道林业的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和先进典型,为引导全社会关注林业、关注生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林业科学》、《北京林业大学学报》获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科技类学术期刊,《林业经济》获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林业研究》(英文版)获得“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林业和生态主题的展览会、文化节、论坛等活动推陈出新、精彩纷呈。
  教育深入 2015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着眼于公众生态文明观念的培养,充分利用与生态保护相关的节日,组织一系列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生态文明理念。其中,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发展迅速、颇有成效。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入教材、进课堂活动持续开展。高等院校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立足实际、渠道多元、求深求精。越来越多的企业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参与生态公益活动,履行绿色发展中的社会责任。
  4. 林业改革有重大突破,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启动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印发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及政策支持体系。
  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积极推进 按照中发6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务院安排部署,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自治区)分别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发改委会同国家林业局共同批复《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该方案明确建立重点国有林管理机构,撤销森工集团,将企业经营归属地方管理,实现“四分开”;吉林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报送国家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小组,该方案明确将全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重点国有林管理机构;黑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和黑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审议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和《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
  国有林场改革全面铺开 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由省级领导任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广东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获国家批复。改革配套政策陆续出台。中央改革补助资金36.3亿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全国“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确权集体林地面积27.05亿亩。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确定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48家,会同农业部等9部委共同评定国家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39家。开展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确定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8个和国家林业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22个。
  国家林业局推动野生动物类型国家公园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决策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批示指示精神,创新野生动物保护模式,2015年,国家林业局规划建立一批野生动物类型国家公园,提出率先建立大熊猫、东北虎、东北豹、亚洲象、藏羚羊等几个物种国家公园的任务。我国第一个大型野生动物类型国家公园——西藏羌塘藏羚羊、野牦牛国家公园在拉萨挂牌建立。
  5. 林业生态保护政策逐步完善,依法治林逐步推进
  林业新政策陆续出台 2015年,在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和三北工程退化林分改造方面,国家提出,要统筹安排25°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丹江口库区和三峡库区15°~25°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合理调整25°以上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布局。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从2016年起,新一轮退耕还林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份倾斜;国家明确,要严格控制低产低效天然林改造,严格控制天然林树木采挖移植;明确规定三北工程成过熟林、乔木林、灌木林等按退化林分改造的条件。在林地、湿地管理和沙化土地治理方面,出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范围、条件、程序、审批权限、申请材料、审查要求等;印发《关于光伏电站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光伏电站建设的禁止和限制建设区域,光伏电站建设可使用林地类型和“林光互补”用地模式;印发《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临时占用林地的范围、条件、审批及监管要求,落实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任和监管机制。严格禁止围垦占用湖泊湿地,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辖区湖泊湿地的边界“四至”,逐步理顺湖泊湿地产权关系,对湖泊湿地的保护和利用进行监管;印发《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明确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管理体制、划定条件和程序、建设主体及其职责以及禁止性规定。在林业工作站建设和森林公园管理方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提出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颁布《全国城郊森林公园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森林公园管理。在国有林场改革方面,国有林场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出台,国有林场(区)道路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在产业发展方面,《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野生植物培育利用和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意见出台,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林业法制建设步伐加快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颁布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3件部门规章,建立基层林业立法联系点制度。全国共发生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9.70万起,比2014年减少15.27%。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类刑事案件3.17万起,比2014年增长1.28%,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万人(次),收缴林木12.8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8.8万头(只),涉案金额8.1亿元。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打击围垦占用湖泊湿地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国家林业局共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4845件、行政复议案25件、行政诉讼应诉11件;共取消和下放国家林业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15项,其中,下放1项,取消14项。
  6. 林业投资总额略有下降,投向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持续增长
  2015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长回落的严峻形势下,全国林业建设资金投入略有减少,林业利用外资总额降到了10年来的最低点。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依然保持增长趋势,湿地恢复与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保护补偿等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投入仍保持了较高的增速,为加快我国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国林业建设到位资金4257.45亿元,比2014年减少0.19%。其中,国家预算资金投入1910.44亿元,比2014年增长10.56%;国内贷款为375.49亿元,减少6.52%;自筹资金1629.22亿元,减少2.82%。全年完成林业投资4290.14亿元,其中,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林业支撑与保障、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民生工程和其他方面完成投资分别为2017.20亿元、227.27亿元、1564.67亿元、103.03亿元和377.97亿元。
  7. 林业支撑保障能力增强,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森林资源管理强化 2015年,对使用林地项目从严把关、依法审批。组织北京、河北等10个省份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通知》,对全面停伐提出更为严格的政策规定和要求。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稳步推进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投资2亿元,建设林木种苗工程项目65个,建设规模2462.7公顷。建设地县级林木种苗机构能力项目10个,涉及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2644万千克,生产穗条146亿条(根),完成育苗面积137万公顷,育苗总量671.7亿株。
  林业灾害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2015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2936起,受害森林面积1.29万公顷,人员伤亡26人,分别比2014年减少20.71%、32.29%、76.79%;森林火灾发生率(起火灾/万公顷森林)0.14,森林火灾控制率(以公顷为单位的受害森林面积/起森林火灾)4.41,森林火灾受害率(受害森林面积/森林总面积)0.06‰(按照全国森林面积20769万公顷计算)。2015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1218.35万公顷,比2014年增长0.99%,整体偏重发生,局部成灾较重;完成防治面积877.77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2015年,全国共报告野生动物异常情况75起,死亡野生动物59种1.28万只(头),发现并处置一般疫情20起、较大疫情1起。
  林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增强 2015年,林业科技共投入资金10.3亿元。新启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4个,启动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56项;围绕生态建设、森林经营与保护、林木良种培育等七大领域,设立了“纳米纤维素绿色制备和高值化应用技术研究”、“重大森林害虫持续防控关键技术与体系研究”等重大项目15个,完成了87项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启动948项目新项目59项,完成了62项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56项;征集林业科技成果4200余项入库;加强180个基层林业科技推广站能力建设;建立完成7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布林业行业标准193项、国家标准35项。
  林业教育迈上新台阶 2015学年,全国林业研究生教育毕业生7280人,林业本科教育毕业生4.74万人,林业高职教育毕业生4.15万人,林业中职教育毕业生6.08万人。2015年,7个涉林一级学科的59个学科点被确定为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北京林业大学的科学技术哲学等15个学科方向被确定为国家林业局重点(培育)学科。全年78个涉林职业(工种)3.32万人通过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智慧林业建设全面推进 2015年,编制《“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互联网+生态红线保护”、“互联网+林业资源监管”、“互联网+生态旅游”、“互联网+现代林业”等4项工程列入国家“互联网+”重大项目。开展中国林业大数据建设,实施“明天去哪儿”、“果子熟了”等林业大数据试点项目。建设国家林业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完成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全国竹藤资源培育与产业发展基础数据平台等多项重点应用项目,建设林业电子商务平台、基于微信的“微商”平台等互联网营销平台。中国林业网站群规模近4000个,访问量近20亿人次。开展智慧机关建设,完成国家林业局运维呼叫中心建设,实现4G移动办公。
  林业工作站建设加快 2015年,全国完成林业站基本建设投资47281万元,比2014年下降35.40%。其中,中央投资14137万元,地方配套33144万元,分别比2014年下降3.30%和43.39%。新建180个乡(镇)林业站;373个林业站新建了办公用房,586个林业站配备了通讯设备,466个林业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1663个林业站配备了计算机。完成林业站站长培训4.65万人次。林业工作站共指导、组织完成造林面积399万公顷。林业站加强对全国近2.1万个集体林场、6049个联办林场和1.8万个户办林场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森林公园建设投入加大 2015年,各地森林公园共投入建设资金416.9亿元。新增风景林7.99万公顷,改造林相18.34万公顷。截至2015年底,全国森林公园有职工17.23万人、游(步)道8.17万千米、车船3.55万台(艘)、床位92.8万张、餐位177万个。
  8. 区域林业发展良好,各具特色
  经济区划下的区域林业 东部地区生态状况持续向好。2015年,完成造林面积141.29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18.39%;林业产出效益显著,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8.2万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87倍;单位林地面积投资额2734.60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99倍,居四区之首。中部地区林业产值增速最快,2015年,林业产业总产值1.36万亿元,比2014年增长16.92%;林业职工收入增幅明显,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14年增长23.87%;森林火灾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火灾发生率水平。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5.50%,处于全国较高水平。西部地区是国土绿化主战场,2015年,完成造林面积387.79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50.48%;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持续发展,共接待旅游人数6.72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594.58亿元,占全国的23.59%,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3792.92亿元。西部地区仍是国家林业投资的重点区域,2015年,完成林业投资2039.20亿元,占全国总投资额的47.53%,比2014年增长2.77%,其中,国家投资占35.41%。东北地区森林资源保护能力提高,森林火灾发生率和火灾受害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成效显著。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3.8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84.32%,与2014年相比,发生率略有下降;非木产业发展较快,该区森林食品干重占全国总产量的22.98%,是我国森林食品的主产区。国家投资主导林业建设,2015年,完成林业投资320.2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占80.16%。
  国家新型发展战略下的区域林业 “一带一路”所涉及的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地总面积为2.16亿公顷,占全国的69.18%;人均林地面积0.36公顷。造林总面积为428.74万公顷,占全国的55.81%。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较为严重,发生面积为768.32万公顷,占全国的63.06%。林业产业总产值为3.02万亿元,占全国的50.84%;林业产业总产值占地区总产值的9.05%;人均林业产业总产值为5038.52元/人,单位森林面积林业产业产值为1.91万元/公顷。木材加工业发达,锯材产量3960.02万立方米,人造板产量8919.85万立方米,分别占全国的53.30%和31.10%。累计完成林业投资额2274.78亿元,占全国的58.82%。“长江经济带”所涉及的11个省(直辖市)林地总面积为1.06亿公顷,占全国的33.78%;人均林地面积0.18公顷。2015年,造林总面积为316万公顷,占全国的56.94%。该区林业产业较为发达,林业产业总产值为2.53万亿元,占全国的42.66%;林业产业总产值占地区总产值的8.29%;人均林业产业总产值为4309.38元/人,单位森林面积林业产业产值为2.99万元/公顷。油茶产业产值532.06亿元,占全国总产值的84.07%;林下经济总产值为3116.73亿元,占全国的57.68%;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收入3879.20亿元,占全国的57.39%。累计完成林业投资额1191.53亿元,占全国的27.77%;单位林地面积投资额为1128.40元/公顷。“京津冀协同发展”所涉及的3省(直辖市)林地总面积为835.05万公顷,占全国的2.67%;人均林地面积仅为0.08公顷;2015年,造林总面积为39.49万公顷,占全国的5.14%,其中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面积为14.60万公顷,占该区总造林面积的36.98%。该区北京和天津森林防火控制工作成效明显,森林火灾发生仅为75起,占全国的2.55%,受害森林面积86公顷,仅占全国的0.67%。该区林业有害生物偏重发生,面积为56.83万公顷,占全国的4.66%;发生率为9.75%,防治率为81.77%。该区林业产业总产值为1641.25万元,占全国的2.76%;林业产业总产值占地区总产值的2.37%;人均林业产业总产值为1472.89元/人,单位森林面积林业产业产值为3.22万元/公顷。累计完成林业投资额269.99亿元,占全国的6.29%。单位林地面积投资额较高,为3233.17元/公顷。
  9. 国际合作与交流成果丰富,领域拓展
  2015年,林业双边部门间国际合作迈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下林业领域各项成果磋商,拓展中非、中欧、中亚等林业合作,组织实施2015年林业援外培训项目18期,共培训58个发展中国家学员518人次,召开中伊朗林业、中韩生态保护、中韩林业工作组会议,推动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在林产品贸易、候鸟保护等方面的往来,启动中阿(阿根廷)林业与生态保护分委会工作等。履约工作稳步推进,防治荒漠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专项国际合作成果丰富。林业经济合作进展顺利,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林业和气候变化框架下4个项目签署了协议,落实贷款资金1.95亿欧元;世界银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营造林工作按计划推进,贷款资金支付速度不断加快;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北三省(自治区)林业生态发展项目累计营造经济林37952.4公顷、生态林4513.63公顷。
  10. 林产品进口增长、出口下降,进出口贸易总规模微幅减少,贸易顺差进一步扩大;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总消费)低速增长;原木与锯材产品价格全面下跌
  2015年,林产品出口742.62亿美元,比2014年增长3.99%,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3.26%;林产品进口636.04亿美元,比2014年下降5.92%,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3.78%。
  2015年,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55170.80万立方米,比2014年增长2.27%。其中,国内商品材产量为7218.21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14809.80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3856.42万立方米,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26655.82万立方米,上年库存、超限额采伐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为2630.55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进口中,原木进口4456.90万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12.94%;锯材进口2659.77万立方米,比2014年增加3.34%。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16.59万立方米、22.05万立方米和63.89万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胶合板和纤维板进口量分别减少了6.69%和7.62%,刨花板进口量增加了10.54%;木家具进口额8.82亿美元,比2014年下降0.79%;木浆进口1979.18万吨,比2014年增长10.61%;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进口298.61万吨,比2014年增长1.38%;废纸进口2928.39万吨,比2014年增长6.42%。2015年木材产品市场总需求为55170.80万立方米,比2014年增长2.27%。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42188.00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3040.72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9942.08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出口中,原木出口1.21万立方米,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28.84万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29.49%。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分别为1076.68万立方米、301.49万立方米和25.44万立方米,分别比2014年下降7.45%、5.95%和31.74%;木家具出口3.27亿件,合228.54亿美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3.48%和3.45%;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835.87万吨,比2014年下降1.90%。
  2015年,中国木材市场价格综合指数在1~4月基本稳定在116.0%左右,从5月开始持续下跌至12月的107.4%;木材进口价格综合指数由1月的113.5%波动下跌至12月的102.0%。
  2015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179.65亿美元,比2014年增长5.22%,占林产品出口额的24.19%;进口219.42亿美元,比2014年下降0.94%,占林产品进口额的34.50%。
  2015年,美国、日本仍为主要的出口市场,进口市场则以美国、东盟国家、加拿大、俄罗斯为主,但进出口贸易的市场集中度明显下降。按市场份额排序,前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22.86%)、中国香港(7.44%)、日本(7.15%)、英国(4.32%)、越南(3.78%);前5位进口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12.58%)、泰国(10.81%)、印度尼西亚(9.53%)、加拿大(7.23%)、俄罗斯(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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