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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国林业和草原发展报告

2019-06-20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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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森林经营持续推进,生态建设效果明显
  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 2017年,全国共完成造林768.07万公顷,超额完成全年造林任务。《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义务植树进入全新发展模式。部门绿化成效显著,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7.25%。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99.12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38.94%,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和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分别占工程造林面积的13.05%、40.56%、6.93%、7.77%、31.69%。完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任务68.04万公顷。
  森林经营持续推进成效明显 2017年,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审核认定办法(试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15个林业局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扩大领域,探索形式多样的森林经营管理模式。5个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试点单位,共计开展森林抚育近1万公顷,建设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模式林、示范林20多处,试点单位的管理能力和森林质量显著提高。7个地方所属的试点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认可。2017年,全国共完成森林抚育885.64万公顷,退化林修复面积128.10万公顷,与2016年相比,分别增长4.19%、29.25%。林种、树种结构进一步优化,新造和改造混交林面积155.58万公顷。启动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8个示范项目。加大乡土及珍贵树种种植,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珍贵树种示范基地12万亩。
  防沙治沙稳步推进 2017年,全国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21.26万公顷。新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县19个,封禁保护总面积154.38万公顷,试点县个数和封禁保护面积分别比2016年增长了26.76%和15.87%;新批复国家沙漠(石漠)公园33个,建设面积6.9万公顷。落实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十二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果报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有关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有关省级政府签订了“十三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开展全国防沙治沙表彰工作,对全国1名防沙治沙英雄、10名防沙治沙标兵、97个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101名防沙治沙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湿地保护成效显著 2017年,国家颁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明确14个二级地类归类为湿地大类,首次明确了湿地在国土分类中的地位。《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以下简称《制度方案要》)落实取得重要进展,印发了贯彻落实《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国家林业局等8部门组成的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了省级实施方案。完成中央财政投入19亿元,首次把湿地生态公益管护纳入2017年新增生态护林员范围,继续开展湿地补助,在7省(自治区)的9处重要湿地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强化基层湿地保护设施设备建设,改善湿地生态状况。新批准建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4处,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面积9.83万公顷,新增湿地保护面积6.94万公顷。全国湿地保护率由43.51%提高到49.03%。
  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 2017年,林业系统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安排近30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项目,进一步稳定和扩大人工繁育种群。重点对红豆杉、秤锤树、银缕梅等20多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开展拯救保护及其生境的监测、恢复与改造工作,确保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继续保持稳中有升、栖息地生境继续好转的良好势态。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7年,国家出台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新增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3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批准,组建了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加挂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的牌子,行使中央事权。青海省成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神农架、南山、钱江源、武夷山、普达措5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组建了管理机构。《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相继出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实施方案》已获中央编办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印发,国家林业局印发了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3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三江源、钱江源2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通过批复。
  2.林业产业产值持续增长,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总体提高
  第三产业产值较快增长 2017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13万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16年增长9.86%。其中,第三产业产值快速增长,较2016年提高3.93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林业产业增长势头强劲,增速分别达到14.45%和18.38%。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逐步优化。产业结构已由2016年的33:50:17调整为2017年的33:48:19,以林业旅游与休闲为主的林业服务业所占比重逐年增大。
  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增强 2017年,商品材总产量8398.17万立方米,比2016年增长8.00%;各类经济林产品产量继续增长,达到1.88亿吨,比2016年增长4.44%。人造板总产量29485加万立方米,比2016年减少1.85%;木竹地板产量8.26亿平方米,比2016年减少1.43%。木竹热解产品产量176.75万吨,比2016年增长0.05%;木质生物质成型燃料产量87.29万吨,比2016年增长7.73%。全国林业旅游与休闲的人次达31.02亿人次,旅游收入10676.00亿元,直接带动的其他产业产值11050.05亿元。国家林业局与各地方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国家级林业重点展会5个,参观人数近100万人次,交易金额65亿元人民币。
  3.生态服务载体多元,生态文明教青普及加强
  2017年,新增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处、国家森林公园54处、国家沙漠(石漠)公园33处、国家林木(花卉)公园4处、国家生态公园(试点)4处,新批准建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4处。新增全国林业科普基地110家,新授予“中国森林体验基地”和“中国森林养生基地和中国慢生活休闲体验区、村(镇)”共计99家。我国规模最大的野生鸟类博物馆黄河三角洲鸟类博物馆开馆。新授予19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古树名木保护活动。我国第一个以林业、生态等领域的文化与自然遗产为研究对象的专门机构一一北京林业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院成立。国家林业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绿野寻踪》《绿色时空》电视栏目,共计播发林业专题节目104期。利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新浪、人民网官方微博等社交媒体,围绕林业的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开展国土绿化、荒漠化防治等一系列主题宣传和深度报道,全面展示林业生态保护成就。各主要新闻单位和网站共刊播生态文明建设报道1.55万多条(次)。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等各类涉林展览会、文化节、论坛相继举办。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活动丰富多彩。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教育普及增强。各类企业积极投身生态公益活动。
  4.林业改革深入推进,成效明显
  国有林区改革逐步到位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自治区)改革方案全部获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全面落实,每年减少木材产量373.4万立方米。富余职工基本得到安置,通过增加管护岗位、发展特色产业、劳务输出等方式,共转岗安置富余职工6.94万人,职工收入逐步提高,林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社会管理职能逐步移交剥离,内蒙古森工集团承担的社会职能已全部移交,吉林、龙江、长白山森工集团完成了部分社会职能的移交。国有林管理机构组建积累了经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挂牌成立,吉林省在林业厅职能处(室)加挂了牌子,履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职责。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和社会保险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对与木材停伐相关金融机构债务每年安排贴息 6.37亿元;社会性基础建设项目中央投资比例由80%提高到90%,国有林区道路按照道路属性类别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管护用房建设试点启动,已安排投资5.4亿元。2017年中央共安排国有林区投入244亿元,比2014年改革启动前增加99亿元,增长了68%,有力地保障了国有林区天然林停伐政策落实和林区社会稳定。
  国有林场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 2017年,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市(县)改革方案审批,90%县(市)完成市县级改革方案审批,77%国有林场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2017年,中央安排改革补助资金24.26亿元。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国有林场管护点用房建设试点启动,在内蒙古、江西和广西3省份展开,中央财政投入1.8亿元,这是推进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突破。
  国有林场改革成效明显显现,国有林场属性实现合理界定,完成改革的国有林场中95.81%的被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改造完成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54.4万户,完成改革的林场职工平均工资比改革前提高了80%左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资源保护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全国国有林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每年减少天然林消耗556万立方米;一些省份采取措施加强了森林资源监管。国有林场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北京、浙江等省份初步建立了以岗位绩效为主的收入分配制度和以聘用制为主的新型用人制度。国有林场初步建立了社会化购买服务的机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2017年,国家林业局认真落实国办发83号文件,截至2017年,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探索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福建试点重要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制度,浙江首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确权登记制度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继续纳入2017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全国已成立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5.42万个,经营林地面积5.29亿亩。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一些地方采取了有力措施,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奖补制度、加强政策扶持、优化管理服务等,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委托第三方对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进行总结评估,32个改革试验区基本完成阶段性任务,近100项改革试验成果转化为政策。在全国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予以全国通报表彰,并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奖章和证书。
  5.林业政策进一步完善,法制工作步伐加大
  新政策陆续出台 2017年,在生态保护方面,国家出台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明确了涉及林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修订后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印发执行;全国国有天然林都纳入了补助范围,并对有天然林资源分布的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实行停伐补助政策,国有林管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0元,对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止商业性采伐每年每亩给予15元停伐管护费补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职工社保补助标准提高到以2013年各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在生态修复方面,《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印发,国家将有关省份符合规定条件的3700万亩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将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从每亩300元提高到400元。在自然保护地保护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明确了国家公园的定义和定位,要制定国家公园设立标准,明确国家公园准入条件,建立统一事权,分级管理体制和资金保障制度。出台了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方案。制定了林业系统的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负面清单,严格禁止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活动区域内新批采矿权、探矿权,限期退出已审批的采矿权、探矿权,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郊森林公园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在集体林权管理方面,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培育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林业龙头企业5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大财税和金融保险等支持力度。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林权抵押贷款支持领域,建立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名录库,帮助金融机构识别优质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建立林权收储机制,完善担保和处置方式,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财产处置权和收益权。在财政税费方面,要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明确了支持范围和支持政策。加强“十三五”期间种用种子(苗)免税进口管理,明确免税进口林木种子(苗)条件。
  林业法制建设加强 2017年,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力度,将森林法修改列入了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推动湿地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审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和修改并颁布部门规章5部,发布了规范性文件22件。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17.33万起,比2016年下降11.85%,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是案件发生数量最多的类型。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涉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3.26万起,比2016年增长9.40%。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99万人(次),收缴林木5.80万立方米、野生动物28.63万头(只),全部涉案价值17.26亿元。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2017年,国家林业局本级共依法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7639件。其中,准予许可7596件,不予许可43件。国家林业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3起,其中,受理26起并已全部办结,不予受理的7起;共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46起,其中,国家林业局单独应诉3起,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应诉43起,胜诉率为100%。2017年,国务院决定取消1项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
  6.林业投资稳步增长,渠道拓宽
  在全国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中央对农业投入资金减少的严峻形势下,2017年中央财政对林业投入新增10.34亿元。2017年,全国林业资金投入稳步增长,累计完成4800.26亿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6.45%。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资金2259.23亿元,占全年完成投资的47.07%。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资为2016.29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42.00%;用于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林木种苗、森林防火与森林公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支撑与保障的投资为614万亿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为2007.76亿元,其他资金161.86亿元,在当年完成林业投资总额中占比依次为12.80%、41.83%及3.37%。
  7.林业支撑力度持续增强,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森林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资源监督机制创新 2017年,全国共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37万项,使用林地面积17.89万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274.76亿元。进一步加强林权管理工作,《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送审稿)已会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三部门,印发《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内建设用地变更登记试点方案》,在重点林区8个林业局开展试点,对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实行属地登记。完成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清查面积129万平方千米。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围绕10个方面机制创新,其中,监督与监测相结合机制、案件跟踪问效制度、案件报告和反馈制度实现15个专员办全覆盖。14个专员办实现约谈常态化,共约谈311次,问责2775人。12个专员办与监督区的省级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
  林木种苗生产和管理加强,各类突发森林火灾得到有效防控 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项目投资1亿元。林木种苗生产总量充足,满足造林绿化需求,全国苗圃新育面积19.2万公顷,可用于造林绿化苗木434亿株,同比2016年,增加15亿株,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2876万千克。确定了第三批70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全国共审(认)定林木良种488个,其中国家级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32个。种苗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成立“国家主库”项目筹建办公室。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种用林木种子(苗)免税进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森防指森林防火工作约谈制度(试行)》。中央基本建设投资14亿元,启动实施各类防火建设项目103个。2017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3223起,比2016年增加58.46%。其中,一般火灾2258起,较大火灾958起,重大火灾4起,特大森林火灾3起,由于处置及时果断,最大限度减少了灾害损失。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形势严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得到妥善处置 2017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253.12万公顷,比2016年上升3.45%。防治面积962.17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已达到85%以上。强化执法,指导各地依法查办“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刑事案件4起。下发3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文件,加大国家级监测站督查力度,对686站(次)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妥善处置突发野生动物疫情,成功阻断了鸿雁、黑天鹅等高致病性禽流感、北山羊小反鱼兽疫等疫情的扩散蔓延。
  林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林业教育成效明显 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林业科技资金11亿元,3项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获批立项,65项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验收完成,87项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到期验收。依托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和局重点项目,共认定成果160项,申请获得专利98件,发布行业及地方标准18项。发布林业国家标准29项、行业标准163项。印发了《2017年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100项》《林业标准体系》《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办法》等,新批准成立了经济林产品质量、花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4个,新批复9个工程中心,构建新的成果转化平台。全年受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623件,完成423个申请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现场审查。授权160件,授权总数1358件。发布了《2017年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林业推进计划》。2017-2018学年,全国林业教育毕业研究生7529人、本科毕业生5.54万人、高职(专科)毕业生4.51万人,中职毕业生4.43万人。印发了《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十三五”规划》。林业行业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有所调整,全年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2.08万人次。
  林业信息化稳步推进,林业数据资源逐步实现共享 2017年,成功召开第五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中国林业云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林业移动互联网发展指导意见》。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近20个新系统进行安全渗透测试,完成46个系统的漏洞扫描和升级整改工作。开展了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工作,林业信息化率为70.35%。中国林业网新建各类子站300多个,发布3项林业信息化国家标准和13项林业信息化行业标准。完成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项目,开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监测数据平台和全国林业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完善鄂尔多斯“互联网+”义务植树物联网示范点等项目建设。成立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推进国家林业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工作。发布首批中国智慧林业最佳实践50强。中国林业网蝉联部委网站总分第二名并荣获“政务公开领先奖”“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府网站”“创新发展领先奖”,荣列三大优秀部委网站,中国林业网微信荣获网易“最受网友欢迎中央政务机构”。
  林业工作站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公园核心区域纳入红线保护 2017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3.63亿元。乡(镇)林业工作站减少476个。共有265个林业工作站新建了办公用房,632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478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1353个站配备了计算机。修订印发了《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开展了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国家核查工作,确认2017年度全国共有477个林业工作站达到合格标准。全国有9593个林业工作站受委托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全年受理林政案件近4.1万件,较2016年增加1254件。2017年,森林公园建设共投入建设资金573.89亿元,新建各级森林公园113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明确森林公园的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 育区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第七批授权64处国家级森林公园使用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
  8.国家发展战略下的区域林业加快推,进传统区划下区域林业特色和优势明显
  2017年,“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区域”林业发展力度在原有基础上持续增强,传统的东、中、西和东北各区域间和区域内的林业发展更趋均衡。
  国家发展战略下的区域林业 2017年,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甘肃省林业厅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等联合举办“一带一路”生态修复论坛,联合国环境署举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高级别介绍会。《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在内蒙古鄂尔多斯正式启动。
  2017年,共安排长江经济带中央投资334.4亿元,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颁发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7年,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生态率先突破工作持续有效进行,5月,京津冀毗邻地区林业有害生物协同防控座谈会在天津市召开,三地林业部门将编制《京津冀林业有害生物图谱》。9月,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检疫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主题包括京津冀三地将联合建立林业植物检疫追溯系统,开展无人机监测林业有害生物试验。截至2017年11月,京津冀地区覆盖的北京、天津、河北3省(直辖市),共完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任务约25.93万亩,利用政策性、开发性贷款61.69亿元。
  传统区划下的区域林业 东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基地,是我国重要的林业经济发展优势区域。2017年,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31655.28亿元,比2016年增长5.05%,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44.40%。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92307.20元/公顷,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该区用占全国14.99%的森林面积生产了占全国26.87%的商品材。江苏和浙江两省是木竹地板产量最大的省份。中部地区林业表现出较强的发展潜力。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18014.17亿元,比2016年增长14.45%,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25.27%。木本油料和木本药材种植成为这一区域的特色和优势,木本油料和森林药材产品占全国总产量的32.67%和31.69%,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西部地区是我国造林的主战场,区内共完成造林面积411.07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53.52%。区内内蒙古的造林面积68.05万公顷,名列全国首位。西藏的自然保护区面积4206.74万公顷,名列全国第一。东北地区是国有林区的集中分布区域,国有林业经济比重较高。该区的商品材产量持续调减,区内商品材产量471.31万立方米,比2016年减少了3.55%。该区森林食品占全国总产量的22.65%,是我国森林食品的主产区。2017年,区内完成林业投资320.3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占91.75%。该区的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700元,比2016年增幅8.79%,但仍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1.05%。
  9.林业开放合作稳步推进,成果丰富
  2017年,成功举办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和国际竹藤组织成立20周年志庆,习近平主席分别致以贺信。应邀出席了71届联合国大会并致辞,参加了气候变化相关谈判工作。配合外交共同在非洲举行了濒危物种保护与管理政策宣讲活动,出席了全球雪豹峰会。完成了部长级高层会晤 30场,组织签署了政府部门间合作协议9个,组织召开了中外机制性合作会议12个。围绕“中国防治荒漠化成就”主题举办了首届外国使节“走近中国林业”主题活动。实施了27期林业援外培训班,培训学员946人次,启动了援蒙古戈壁熊保护项目。协助推动巴西加入了国际竹藤组织。完成了7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代表机构登记设立工作。《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湿地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公约履约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国外贷款项目成果丰富,截至2017年,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北三省(自治区)林业生态发展项目已完成经济林造林5.7万公顷,生态林造林0.56万公顷,建成森林旅游和服务设施21076平方米等。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林业打捆项目进展顺利,举办了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珍稀优质用材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启动暨项目实施管理培训班,15省份的项目人员参加了培训。世界银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圆满结束。林业专项国际合作成果丰富。
  10.林产品出口小幅增长、进口快速扩大,贸易差额重现逆差: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总消费)低速增长;原木与锯材产品价格环比平稳中微涨、同比大幅上扬
  2017年,林产品出口734.06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1.00%,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3.24%;林产品进口749.84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20.12%,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4.07%;林产品贸易逆差为15冗亿美元。
  2017年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56851.97万立方米,木质纤维板和刨花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14820.76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3040.03万立方米;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30593.01万立方米,其中,原木5539.83万立方米、锯材(不包括特形材)3740.21万立方米,分别比2016年增长13.70%和18.64%;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进口量分别为18.55万立方米、22.95万立方米和109.40万立方米,与2016年相比,胶合板和纤维板进口量分别减少5.41%和4.77%,刨花板进口量增加21.14%;木家具进口1188.86万件,比2016年增长7.09%;纸浆和纸类产品进口中,木浆2365.22万吨、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487.41万吨、废纸2571.77万吨,分别比2016年增长12刃%、57.65%和下降9.76%。
  2017年木材产品市场总需求为56851.97万立方米,比2016年增长1刃%。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43433.77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2为453.67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10648.93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出口,中原木9.25万立方米,比2016年减少2.22%;锯材(不包括特形材)28.56万立方米,比2016年增长9.01%;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分别为1083.54万立方米、268.76万立方米和30.59万立方米,与2016年比,胶合板出口下降3.02%,纤维板和刨花板出口分别增长1.45%和6.14%;木家具出口3.67亿件、合226别亿美元,分别比2016年增长10.21%和2.17%;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931.40万吨,比2016年下降1.15%;增加库存等形成的需求为315.60万立方米。
  2017年,中国木材市场价格综合指数呈现“台阶式”上涨特征,价格指数由1月的119.8%上涨至2月的124.3%,3~8月稳定在123.0%~125.0%,9月快速持续上涨至10月的134.7%,11~12月维持在133.0%~135.0%波动;各月同比涨幅区间为13.77%~25.19%。
  2017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187.39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0.46%,占林产品出口额的 25.53%;进口242.06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17.33%,占林产品进口额的32.28%。
  11.草原生态保护力度加大,生态改善成效明显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深入实施 2017年,继续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年度草原补奖资金187.6亿元。其中,草原禁牧补助90.5亿元,禁牧面积8040万公顷;草畜平衡奖励65.1亿元,面积1.74亿公顷;绩效考核奖励资金近32亿元,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同时,推进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牧民增收。
  草原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区草原植被明显改善 2017年,国家继续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等重点草原生态工程。对100多个项目县(市、旗、团场)的草原生态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地面监测调查。监测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实施草原围栏、补播改良、人工种草等措施,工程区内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草原植被盖度平均高出15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提高48.1%,单位面积鲜草产量平均提高85.0%。
  草原利用状况更趋合理 2017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1.3%,较2016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向实现草畜平衡的目标更近了一步。全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市)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4.1%,较2016年下降1.4个百分点;其中,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6%,半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9.4%。草原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2017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3761起,较2016年减少1944起,减少12.4%;草原行政执法立案13449起,立案率为97.7%;结案13083起,结案率为97.3%;恢复因案破坏草原面积7549.48公顷,较2016年减少1608.44公顷,减少17.6%。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6起,较2016年减少279起,减少46.1%。
  草原灾害防控有力 2017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58起,全部为一般草原火灾,首次实现无重特大草原火灾的目标,累计受害草原面积0.31万公顷,经济损失335万元,无人员伤亡和牲畜损失。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受害草原面积和灾害损失三项重要指标同时下降,草原防火取得了历史性工作成绩。2017年,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2844.7万公顷,较2016年增加1.3%。草原鼠害主要发生在河北等13个省(自治区)。2017年,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1296.1万公顷,较2016年增加3.6%。危害严重的主要种类是草原蛙虫、叶甲类害虫、草原毛虫、夜战类害虫和草地蟆。
  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持续高效 2017年,继续组织全国草原监测工作,充分发挥草原动态监测指导作用,开展草原返青形势预测分析、草原返青监测、草原植被长势监测、草原枯黄监测、草原旱情监测,发布7期草原动态监测信息,为科学指导草原管理和畜牧业生产、指导抗灾救灾提供了及时、丰富的信息支持。组织23个省份基层草原监测人员开展地面监测和牧户调查等工,作共收集5900多个非工程样地,15000多个样方数据,900多个工程效益样方数据,7000多份入户调查数据。组织编制《2017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
  全国天然草原产草量持续增加 2017年草原植被生长季节,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空间分布不均衡,草原植被总体生长状况好于常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到106491.18万吨,较2016年增加2.53%;折合干草约32841.93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5814.22万羊单位,均较2016年增加2.54%。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连续7年超过10亿吨,实现稳中有增。
  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017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了55.3%,较2016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草原涵养水源、保持土壤、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增强,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国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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