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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23-03-06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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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林草工作,奋力谱写林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集体林是广大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林产品基地,对保障国家木材粮油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本世纪初发源于福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部署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通过多年持续推进改革,激发了集体林经营活力,取得了可喜成效。我国已确权的集体林地面积27.05亿亩,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63.5%。集体林涉及1亿多农户,近5亿农村人口。全国集体林有林地面积比林改前增加了近4亿亩,森林蓄积量由46亿立方米增加到84.6亿立方米,净增38.6亿立方米。集体林业年均吸纳就业人数约3400万人,一大批贫困县通过发展林业成功实现脱贫。

林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改革目标还有差距,林地资源碎片化,集体林综合效益不高,森林“四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国家林草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2022年,向国务院正式报送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三权分置、规模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产业发展等8个方面重点任务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认真组织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着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增强集体林区发展活力,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一是支持开展规模化经营。探索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以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重点,引导和规范林地流转,推动规模化经营,盘活用好森林资源。二是提高集体林经营效益。鼓励国有林场积极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广国家储备林经营机制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政府+企业+农户”联合经营,充分调动农民和经营主体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培育、保护、利用管理机制,落实林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推行森林全周期经营,加快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完善林木采伐管理,优化调整公益林保护范围。四是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参与市场交易。统一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实施差异化补偿。实行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明确分级保护、差异化利用措施,促进林权价值增值。五是做好林业管理和服务。加强林权流转监管和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林业贷款支持力度,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林权交易服务、林产品精深加工等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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