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国家公园设立前期研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1-07-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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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荣获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项目概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出在内蒙古东北部的呼伦贝尔地区建设国家公园,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呼伦贝尔国家公园科学考察范围涉及呼伦贝尔市8个旗/市,66个乡镇/苏木/街道办,总面积13.82万km2。项目内容主要是完成《呼伦贝尔国家公园科学考察及符合性认定报告》、《呼伦贝尔国家公园设立方案》、《呼伦贝尔国家公园社会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两报告一方案”)等三项报告编制工作。

项目团队在充分遵循《国家公园设立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全面调查与详尽基础资料汇编整理,摸清了呼伦贝尔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等本底资源,理顺现有场地资源条件、限制条件,对自然要素格局、物种栖息地、自然要素评价等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并综合考虑人、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划定候选区范围。同时,对标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开展国家公园符合性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遵照《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要求,提出了呼伦贝尔国家公园候选区范围及管控分区方案、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方案、自然资源管理、主要任务等内容,于2020年9月28日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双院士专家评审会。

国家公园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内蒙古自治区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生态地位,呼伦贝尔国家公园的设立对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传承地区民族文化,打造融合发展典范、维护边疆国土安全,实现跨境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呼伦贝尔国家公园作为我国第一个以草原生态系统为主的国家公园,建立呼伦贝尔国家公园对于加强呼伦贝尔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稳步推进草原法治建设、着力提升草原科研、监测等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全国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