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展院调研组赴广东省惠州市参加《惠州西湖及周边区域更新优化建设工程(风景名胜区内)项目报批》工作研讨会,与惠州市林业局、交通局、市政园林事务中心、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进行座谈交流。
会议表示,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报批要科学论证选址的唯一性和可行性,全面分析项目对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景观风貌等方面的影响,做到建设的合法合规。调研组详细介绍了广东省和惠州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和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审核的依据、审批权限、流程等内容,提出惠州西湖及周边区域更新优化建设工程项目报批要符合现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流程。
会议强调,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结合此次研讨会,加强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提交审批效率。此次工作研讨会,为惠州西湖及周边区域更新优化建设工程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保障了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色发展。(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