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财务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19-09-27 来源: 中南调查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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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能:

负责财务预算与管理工作。承担单位财务核算等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负责制订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完善院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监督。

2.负责院财务收支的宏观控制与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项目支出计划,负责项目资金管理,落实项目到位资金;督促业务处室及时进行资金回笼,及时掌握院财务收支情况,为院总目标的制定和完成提供决策依据。

3.负责全院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日常账务报销、内部核算及外部结算、纳税申报及年度汇算清缴、工商、税务的年检申报、账户年检等工作。

4.负责按月分析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各处室(中心)财政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分解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使用指标。

5.负责组织院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基本建设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申报报批工作。

6.负责资产运行维护项目的申报管理和落实,政府采购的衔接与管理工作。

7.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年度“一上”、“二上”事业预算和年终决算报告。负责院事业、林调公司、党委委员会、工会财务等所有经济业务的凭证编制、记账、账簿登记及打印、报表编制工作及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各帐户应收、应付款项的定期清理与核对。

8.负责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职工社会保险各种费用的拨付。

9.负责全院增收节支、审查院内各项费用支出标准。

10.负责汇总固定资产、设备购置的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应报损、报废资产的汇总、报批和核销工作及资产调拔、捐赠、报损、报废等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并定期与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对账;负责编制编报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资产月报及年度决算报表,组织资产清查;协助院进行资产的清查盘点(含年终清查盘点)工作;负责资产管理统计及统计报表编制、编报工作。

11.负责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院党政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