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是资源,大漠也美丽——专访中国林科院荒漠化研究所所长卢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2-07-0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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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今日中国 . 中国荒漠化防治及沙产业》专题报道采访组 黄远军 王志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荒漠化防治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推进荒漠化防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防治的方针,持续实施京津冀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十四五”时期,如何强化科技引领、科学推进荒漠化防治高质量发展?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今日中国》专访了中国林科院荒漠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导卢琦。


《今日中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京津冀沙尘暴逐年减少,但仍然有,沙尘暴可以被根治吗?

卢琦:这需要我们更加科学地认识沙尘暴。

首先,沙尘本是天然存在、沙尘暴自古有之。土地沙化和沙尘暴通常没有太大的因果关系。沙尘暴主要还是一个自然现象和自然过程。沙尘暴在漫长的地质时期一直存在,决定因素是天气系统过程,这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同时,我国北方区域以及邻国大面积的沙漠、戈壁、荒漠化土地是重要沙尘源。这些沙尘暴的来源不是说消灭就能消灭的。其次,沙尘暴对自然百利而无一害,对人类则百利而唯一害。沙尘暴确实给人类的生活和财产带来危害,同时需要看到,沙尘暴也具有环境正面效应,如“阳伞效应”“冰核效应”“中和酸雨效应”“铁肥效应”等。此外,沙尘暴可防可减,生态工程“劳苦功高”。我们要接受沙尘暴的客观存在。天然沙漠、沙化和荒漠化土地提供了丰富的沙源,既然人类不可能消灭沙漠,也就无法消灭沙尘暴。沙尘暴不能消灭,但沙尘源区和传播路径上的土地沙化可防可治,这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荒漠化防治仍然是减少沙尘暴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的有效手段。


《今日中国》:您说过:“治沙讲究有所为,有所不为。”怎么理解“为”与“不为”?是不是所有的沙漠都能治理好?中国荒漠化治理,目前处于什么阶段。

卢琦:第一个问题,我们可以笼统地将沙漠分为“原生沙漠”和“人造沙漠”两大类。原生沙漠是一种自然造化的存在,应该突出一个“保”字,予以保护,为子孙留白一片原生沙海。人造沙漠通常是由于人类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的,应该突出一个“治”字,予以重点治理、尽快修复;并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风沙灾害为第一要务。因此,治沙,治的对象是什么?主要应该是后者,也就是发生了沙化、荒漠化这种土地退化现象的“人造沙漠”,而不是去治理“原生沙漠”。第二个问题,其实前面已经提到。因为自然意义上的沙漠并不需要治理:要治理的是沙化/荒漠化,并不是沙漠/荒漠。中国约170万平方公里的沙化土地中可以治理的有约50万平方公里,其他的120多万平方公里则是自然形成的原生沙漠、沙地、戈壁,应避免人为干预。原生沙漠应该突出一个“保”字、一个“用”字,予以重点保护、有效利用,既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即“用”)又能为子孙留白一片原生沙海(即“保”)。近期,中央环保督察通报了一批沙漠“变良田”“建粮仓”“补耕地”案例,这种对沙漠变良田的“用”是否具有科学性值得推敲。某一片沙漠(含沙地、戈壁)能否被成功地改造为耕地,关键的指标就看是否具备可持续的、供作物生长的水分。最理想的情况是天然降水丰富,不需人工灌溉即可保证农业生产,尽管这是一个悖论,因为如果天然降水丰富,土地多数情况下很难以沙漠形态存在。另一种情况,就是有足够的外来水源,例如我国著名的塞外江南河套灌区,可以就地引黄河水灌溉。此外,如果过度抽取地下水进行灌溉,地下水位会持续下降,最终无水可抽,导致生态恶化,这也不是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因此,农田向沙漠“要地”的“占补平衡”,应该建立“三等价”的度量衡(评价标准):面积不少(大于等于),质量不降(等量等质的产出),功能不减(含地类和生态服务等当量)。只有同时满足这三把尺子开发利用沙漠,才能避免以次充好、以低充高、以残充正,否则将实行“一票否决”。第三个问题,近几十年来,中国通过大型生态工程,开展大范围植被建设,探索出缓解生态系统退化的“绿进沙退”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沙区“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状况显著改善。2020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纲要》,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这不仅肯定了“沙”的生态价值,并且还将“沙”首次纳入到“七位一体”的生态治理总纲,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核心“成员”。这标志着荒漠化防治工作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一是对沙的认识,更加全面、立体、系统;二是对治沙的原则,讲究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对沙区生态治理,讲究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今日中国》:塞罕坝、库布齐、民勤、沙坡头……这些治沙故事广为人知,中国的治沙模式经过哪些阶段?荒漠化形成的原因及治理模式都有哪些,有没有系统性的根治方案?

卢琦:新中国治沙与共和国建设基本同步,按时间进程中国治沙 70 年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全民动员、进军沙漠的起步阶段。1949 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成立了林垦部,组建了冀西沙荒造林局。进入 20 世纪 50 年代,国务院成立了治沙领导小组,在陕西榆林成立了陕北防护林场、在陕西榆林和甘肃民勤等沙区实现了首次飞播造林种草试验。1956 年,包兰铁路沙坡头段使用草方格沙障固沙技术并取得成功。1959年,由中国科学院组织各领域众多科技工作者对我国的大部分沙漠、沙地和戈壁开展了综合考察。国家意志、工程带动的发展阶段。1978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成为生态建设史上的里程碑事件。1991 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防沙治沙工作会议,之后又出台了《1991—2000 年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纲要》并启动了《全国防沙治沙工程》。2000 年伊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试点等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先后启动,由此开启了由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带动荒漠化治理的新高度。以外促内、提速增效的推进阶段。1994 年10 月签署的《联合国荒漠化公约》标志着我国的荒漠化防治工作正式与国际接轨,从中央到地方,多层次、跨领域、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从 1995 年提交第一个国家履约行动方案到 2017 年成功举办《联合国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COP13),我国荒漠化防治工作由以外促内达到了国际领先的新局面。2016 年 6 月 17 日,在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后的第一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我国发布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倡议》,启动实施“一带一路”防沙治沙工程。“荒漠化”至今仍然是全球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和发展瓶颈,严重威胁着陆地生态安全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工业革命带来的全球土地大开垦运动,导致陆地表面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变,打破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原有平衡,地表沙化、土地荒漠化应运而生、如影随形。荒漠化严重制约着我国的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每年因荒漠化问题造成了巨大的生态和经济损失,每年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超过 640 亿元人民币,将近 4 亿人直接或间接受到荒漠化问题的困扰。荒漠化在我国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土地沙化。面对这一世界性顽疾——“地球癌症”,参照中国 70 年防治荒漠化的“四梁八柱”方略和经验,我们为全球荒漠化治理开出“四味良药”:一是制定公约议定书,统一全球履约和守约“度量衡”;二是构建全球观测网,遥看旱地变化方寸间;三是编制全球自然沙漠(遗产)名录,为后代留下一片原生沙海;四是启动“全球治理”行动,力争实现 2030 土地退化零增长目标。


《今日中国》: 全国上下,各方力量,防沙治沙如何形成合力?

卢琦:一是尽快发布全国防沙治沙总体规划(2021-2035),一张蓝图绘到底。尽快开展全国沙化土地的分区、分类、分级工作,根据“双重”规划和国家主体功能分区要求,分区划片规定沙区主体功能,南北方、东西片、高原盆地等各地理大区则按照具体类型分类施策,并依照沙化程度,实施差别化治理措施,确保沙区治理的全域性、系统性、综合性。二是紧紧抓住黄河流域治沙的牛鼻子,对重点区域、关键地带和特殊类型(如冻融荒漠化)等进行专防专治,应急处理。对共和黄沙头、腾格里沙坡头和乌兰布和刘拐子沙头这三大直接入黄的“沙头”“沙口”“沙源”,必须实施非常规手段:“斩首”行动、“断头”工程。其次,青藏高原冻融荒漠化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对黄河流域影响极大。第三,黄河流域中段的粗沙区(鄂尔多斯高原砒砂岩地区),目前仍有大量流沙入黄,相关的“控制性工程”要尽早安排。第四,就是中下游的盐渍化,这也是荒漠化的四种类型之一。三是尽快启动《防沙治沙法》修订程序(2001年颁布,至今已20多年),要树立新时期防沙治沙新理念:“原生沙漠”是资源,“沙化土地”要治理,“沙区空间”要开发的“养、防、治、用”并举的分类管理路径,规范和确定三类对象的定义、属性、权属及其行政管理的责任主体等,建立光伏治沙等新型产业化治沙主体的准入机制,制定沙区产业发展的正负清单,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防沙治沙领域,加快沙化土地系统治理和沙区空间高效利用的步伐。


《今日中国》:对于那些无法治理的沙漠,比如原生沙漠,它的存在对人类是否也有有利的一面,如果有表现在何处?

卢琦:追根溯源,是我们怎么科学地看待原生沙漠。首先,沙漠自古有之,在人类文明(农耕文明)出现以前的漫长的地质时期(至少是在260万年以来的第四纪地质时期),沙漠都是一直存在的,沙漠形成、演化的决定因素是地

质、地貌、气候等自然条件,这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其次,沙漠是一个独特的生态系统,特别是我国的温带沙漠是全球独一无二的自然系统,能产生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基于我国荒漠生态系统的实际情况,荒漠生态系统服务主要包括防风固沙、水文调节、固碳、生物多样性保育、生态旅游等方面的服务。这些服务不仅为生活在干旱区的人们提供着基本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为维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区域乃至全球的生态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荒漠有“功”亦有“价”。据核算,2014年我国荒漠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约为4.2万亿元人民币(当年价格)。因此,要树立一个新理念——“沙漠是资源,大漠也美丽”,这里的“资源”是指自然资源,“美丽”是指其具备的“生态价值”。


《今日中国》:关于中国荒漠化治理,未来还有哪些难点需要突破?

卢琦:当前我国的荒漠化总体趋势有所遏制,但荒漠化治理依然任重道远。我国荒漠化面积仍占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依然是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并且越到治理后期,面临的困难更大,突破的难度更高。治理的难点包括:一是“保量、提质”需加强。过去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一些条件较好、治理容易的沙化土地业已得到初步遏制;未来需要治理的荒漠化土地,其立地条件更差,难度更大,单位面积所需投资更高。荒漠化防治还未触及难啃的硬骨头,保增长越来越难。二是长期依赖财政投入,缺乏持续造血功能。转变发展思路是难题。荒漠化区域通常位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贫困人口众多、地方自我筹资能力弱。生态治理内生造血机制弱,成果难以巩固,规模难以扩大。三是应抓住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主旨讲话中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在“双碳目标”大背景下,沙区从矿产农牧资源禀赋型发展转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可谓恰逢其时。


《今日中国》: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的防沙治沙科技有哪些重大突破?十四五防沙治沙科技的重点应该在哪几个方面?

卢琦:2000—2017 年,中国通过一系列生态修复工程来进行绿地恢复,大地实现了“由黄变绿”,贡献了全球 25% 的绿色增加量;对标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 17 项指标,每一项都表现出趋好势头,特别是在 SDG15.3(土地退化修复)方面,提升最为显著。2000—2015 年,中国土地净恢复面积占全球的 18.24%(位列世界第一),对全球土地退化零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防治荒漠化的方案和模式再次成为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中国政府将荒漠化防治列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了荒漠化防治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进行系统部署,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总经费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支持了沙漠、戈壁基础信息调查,荒漠化发生机制、退化植被恢复与重建机理等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强化了荒漠化治理急需的关键技术研究。在荒漠化防治技术应用与推广方面,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许多县(市)都建立了技术推广网络,大量荒漠化防治技术及信息能够及时共享。政府部门和高等院校、研究所也定期举办职业培训,编辑发行技术推广手册,普及和推广荒漠化防治知识与技术。新时代治沙方略,要面向 2035年、对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服务国家需求,总体可概括为“24字方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治理、整体增强。具体措施安排体现在三个层次:师法自然,谋划工程。谋划和实施新时代国家重点专项生态工程,包括“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第六期)、天然林保护工程(第三期)、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第三期)、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第三期)等。严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适水适绿,宜荒则荒。综合整治、提升能力。以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骨架,在“三线”(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四体系”(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产业体系、约束和激励并举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框架下,抓25 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全域治理、强身健体。按照局域、区域、流域等不同生物-地理单元,实施整体管控、系统治理,全域提质增效。针对主要大江、大河,特别是北方的黄河、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党河、疏勒河等流域,实施全流域治理和修复工程。工程区内则强基固本、夯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