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多措并举推进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提质增效,有效防范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助力辖区内林木企业稳健发展,坚实守护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
一是优化政务审批服务。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审批规范化水平,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检疫服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取消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 政务服务特殊环节,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让辖区内涉木企业及个人 “少跑腿、快办事、办成事”。
二是深入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对赤峰市喀喇沁旗、宁城县、元宝山区、松山区等地的 12 家涉木企业及个人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 林业植物检疫抽查,并对松材线虫病疫区毗邻旗县的相关企业开展 “回头看”。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与经营者面对面交流,了解其在检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与需求,及时解答疑问并提供指导,践行 “执法 + 服务” 双重角色,协助企业及个人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和运输活动,助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积极向涉木企业及个人宣讲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和做好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发放《致广大涉木企业及个人的一封信》,组织相关主体签订承诺书。以 “4・15 国家安全教育日”“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8・15 国家生态日” 为重要载体,通过电视、网络、展板、现场答疑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检疫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涉木企业与公众对有害生物的防范意识和主动防控意识。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持续强化全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检疫服务质量和审批效能,推动辖区内涉木企业及个人在林业植物检疫方面的运输、经营、加工、使用行为更加合规、合法,共同防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