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有效防范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双辽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工作人员向辖区内14家木材加工企业及9家苗木生产经营企业(个人)送达了《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及其复检告知书》。
此次送达告知书工作,是双辽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落实林业植物检疫制度的重要举措。告知书详细说明了检疫监管的范围、内容和复检要求,提醒企业和个人自觉接受检疫检查,确保所经营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符合检疫标准。
在送达过程中,工作人员与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介绍了林业植物检疫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特别强调:从外地调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检疫手续;调入后需及时进行复检;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严禁调运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植物及其产品。工作人员还耐心解答了各企业及个人涉及检疫方面遇到的问题,帮助他们了解检疫政策,现场宣传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提高其防范意识。
通过此次送达告知书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涉木企业和苗木生产经营企业(个人)的经营行为,增强了其检疫意识。双辽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将继续加强检疫监管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复检工作,确保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为守护好双辽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