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开展草原蝗虫监测与防控技术指导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6-06-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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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赴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和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4地,开展草原蝗虫监测与防控技术指导工作。

指导组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指导、座谈交流、牧户走访等方式,重点核查了草原蝗虫发育进度、虫口密度、发生面积、发生范围等虫情数据,详细掌握各地防治区域划定、防治面积落实、防控措施落地、药剂选用施用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细致了解药剂药械物资储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牧民科普宣传引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当前草原蝗虫监测防控工作中亮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各地草原蝗虫监测与防治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指导组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继续完善草管员(牧民)-嘎查-苏木报送机制,认真开展现场核灾,紧盯重点区域、关键时段,加大草原蝗虫监测频次,动态掌握虫情发展态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进一步规范测报流程。认真规范开展野外调查,翔实完整填写记录,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科学研判蝗虫发生趋势,为综合防控提供坚实数据支撑。三是进一步把握防治适期。对于较单一的蝗虫,须在若虫期开展防治;对于混合型蝗虫,应兼顾早、中期种类,在早期种蝗虫产卵前防治。四是进一步科学精准用药。结合蝗虫种类、发生程度等情况,倡导轮换、交替用药,科学遴选药剂,优化施药方式,严控用药剂量,实现科学、安全、经济、绿色防控。五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第三方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合同约定、作业人员培训、自我防护、农药安全使用管理、防治期禁牧等工作,避免人畜安全事故发生。六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苏木、嘎查、草管员在防治宣传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有害生物防治科普宣传,主动倾听、及时回应牧民合理诉求,凝聚群防群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