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5年第18号)批准发布了《森林草原防火术语》《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等9项行业标准,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划院牵头或参与起草了6项,为标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
此次发布的行业标准涵盖防火基础通用、设施装备、技术方法与管理规范等多个方面,标志着我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将为防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开展提供系统性支撑。
在基础通用方面,《森林草原防火术语》《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全国草原火险区划等级》3项标准,统一了防火相关关键概念,明确了森林与草原火险区划的等级划分方法,为行业管理、科研交流与技术应用奠定了术语基础。在防火设施与装备方面,《森林草原防火标志》《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设施设置规范》《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设置规范》3项标准对防火标志的类型、设计与设置作出统一规定,并就宣传设施与检查站的规范化建设提出明确指导,有助于提升防火设施的识别度与功能性。在防火技术方面,《森林草原防火瞭望塔(台)火情瞭望规范》《雷击火监测预警系统 通用技术要求》2项标准,分别从火情瞭望、火情报告和系统构成、性能要求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引,推动火情监测预警向标准化、智能化发展。在防火管理方面,《营林用火规范》作为重要管理类标准,为林区经营单位和相关机构开展计划用火、规范用火提供了操作依据,有助于统筹防火安全与生态经营。
下一步,规划院将继续发挥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支撑作用,持续参与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加大标准宣贯与实施力度,推动标准落地与实践反馈相结合,助力构建覆盖全面、结构清晰、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火标准体系。( 邹全程、徐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