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的总体要求、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院作为编制单位,全程紧密配合司局完成了前期战略研究、实施总结评估、征求意见论证等环节,为《方案》编制提供了全面技术支持。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持防灭火一体化,推进科学防火、依法治火,深化系统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完善保障机制,促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保护支撑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方案》提出,到203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显著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提高,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8‰以内,守牢防灭火安全底线。《方案》部署了深化源头治理、提升队伍能力、实施重大工程、强化科技赋能、完善长效机制等重点任务。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全国草原火险区划等级》,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确定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和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在“十五五”时期聚焦重点统筹加强现代化装备、专业设施、信息化集成和航空护林等体系建设。
下一步,规划院将持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方案》宣传、实施跟踪和重点任务技术支撑,紧扣《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深化源头治理、强化科技赋能、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以高水平专业技术服务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邹全程、徐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