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山西省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与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了国有林公益保护座谈会。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焦军丽、专职委员孙中杰、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代新叶、第五检察部书记员韩翔,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综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宝玥、第四检察部主任孙瑞峰、第四检察部助理王敏瑞,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调研员付子龙以及黑茶林局在家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黑茶林局介绍了林局基本情况及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着重对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及森林经营进行详细阐述。他表示,此次座谈会将对黑茶林区资源保护水平注入强大动力,对林长制推行和国有公益林保护工作有很大提升,希望双方密切合作,共同探讨,对延续绿水青山作出两部门的共同贡献。铁检分院、太原院分别就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行详细说明和解读,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双方不断探索“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共识,共同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的全新合力。二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配合力度,通过“检察蓝”守护“林草绿”,确保林区生态稳定向好。三是进一步提升协助联动水平。拓宽渠道,促进“林长+检察长”产生新动能,在政治共建、业务共建中加强密切合作,为美丽山西建设贡献力量。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调研员付子龙表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因保障国家、人民利益而启用,对法治中国建设有积极深远影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将生态文明纳入时代课题,建设天更蓝,水更清,人民生活更美好的现代化新山西。
座谈会结束后,黑茶林局与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综改区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