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年)要求,进一步提升青海省自然保护区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近日,我处路秋玲高级工程师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邀请,赴西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展开专题培训。

培训紧扣条例的立法历程、总则要义、设立制度、保护管理、分区管控、法律责任六大核心板块,系统阐释了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与重大意义,重点解读了管理体制重构、分区调整、正面清单管控、差别化管理、法律责任大幅强化等关键变革,深入剖析了核心保护区与一般控制区的管控要求,明确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生态修复、生态监测、勘界立标等具体规程。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对照的多维视角,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通知》(办保字〔2026〕24号)和《在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6〕2 号)等相关配套文件,引导参训人员深刻领会、精准把握条例修订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
下一步,我处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聚焦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国家公园建设、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勘界立标、智慧管护、社区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为青海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精准有效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专业智慧与力量。(自然保护地处〔国家公园处〕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