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2月20日讯 2月14日,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全市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暨当前林草主要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野生动物管控工作和当前林草主要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旗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班子成员、森林公安局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1月26日以来全市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及排查巡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的环节进行了提醒,并结合当前野生动物管控形势,进行了重点部署。
一是针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场所排查不全面,漏排漏查问题,要求各地林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调动各级林工站、护林员、森防监测人员、森林公安机关民警和基层派出所力量,密切配合,建立防控工作机制,协同联动,形成网络化排查,网格化管控。在排查、建档信息釆集、行政监管和执法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和减少人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
二是针对排查出来的饲养繁殖场所、经营加工场所建档信息不完整、不全面的问题,市森林公安和自然保护地科要设计信息完整的档案台账卡,下发各旗县区林草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台账,重点监控是否超范围超数量养殖、年检情况、野生动物来源情况、是否可追溯情况、饲养情况、繁殖情况、是否符合相关防疫要求情况等。
三是针对排查出来非法繁殖经营户,森林公安部门要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严格落实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场所管控责任,包括驯养繁殖场所的隔离封闭、清洁、消杀、监测检疫和疫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野生动物健康状况,切实做好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市场、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和餐馆饭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的联合执法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全面禁止野生动物运输和交易行为。
五是加强野生动物野外巡护和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各地林草部门要发挥护林员、林工站、森防监测人员力量,加大野外巡护力度;各级森林公安部门要发挥基层派出所力量,加大对野生动物猎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疫情解除之前,除疫病研究、疫情防控等维护公共安全需要以外,一律暂停野生动物猎捕活动,并加大力度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区、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的巡护监测。发现野生动物生理异常或死亡现象,要及时报各地检疫部门进行检疫,并按程序上报,按疫源疫病防控规定和措施做好无害化处理。同时,要做好巡护监测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保障。
六是在疫情期间,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应依规按照程序,经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确保可追溯。
会议还对2020年度国土绿化、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生态扶贫、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