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4月10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国家林草局有关通知的精神,4月1日至3日,云南专员办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李鹏带领相关处室人员,赴文山州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现场督导检查了文山州砚山县三和蛇类养殖场、文山市德厚镇湖海小梅山鸡养殖场养殖动物管控情况,与养殖场业主座谈,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后的管理情况以及今后的打算。
督导组要求地方政府及林草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野生动物管控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林草部门要履行自身保护野生动物的职能职责,切实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落到实处。(滕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