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1〕50号),经省级推荐、材料审核等程序,现将拟推荐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23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办公室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10-84239604
邮箱:linyefagui@163.com
附件:公示名单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
附件:
公示名单
拟推荐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个)
1.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
拟推荐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名)
1.江西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处 李俊文
2.陕西省林业局法规科技处 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