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规财司就龙江森工、伊春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社会职能移交机构人员和经费划转事宜情况向财政部报送《关于报送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改革办社会职能移交经费测算审核意见的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20-07-31来源:规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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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0日,规财司就龙江森工、伊春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社会职能移交机构人员和经费划转事宜情况向财政部报送《关于报送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改革办社会职能移交经费测算审核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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