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是筑牢生态文明根基的关键举措,也是激活农村发展动能、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山西作为生态脆弱与农业农村发展任务较重的省份,集体林地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63.6%,涉及430万农户,深化此项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年来,山西省坚持高位推动、政策创新,以“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核心,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形成了全省统筹部署、地市特色实践的改革格局。太原市、晋中市的典型探索与全省层面的制度体系构建、推进举措,共同勾勒出山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路径,彰显了改革的阶段性成效。
太原市:多元探索提质效,实现绿富同兴
太原市以制度创新为根基,构建市县乡三级林长包联机制,2025年市县两级同步出台总林长令,成立工作专班,将林改纳入林长制考核硬指标,出台《太原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8大任务22项措施。同时,强化政策宣传培训,通过媒体刊发工作报道50余篇,组织林业干部专题培训6场,依托漫画版《林改明白纸》、短视频《山林里的致富经》等通俗载体开展政策解读,推动群众观念转变。
在县区实践中,太原市探索多元化改革路径。阳曲县作为全市林权数据整合试点区域,明确5项技术方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7件,推行“先厘清权属、再规模经营”模式并在全省推广;通过合作社整合碎片化林地,发展核桃林套种柴胡、林下养殖等立体种植模式,实现亩均收入显著提升,36家造林合作社2024年发放劳务费724万元。古交市制定《林草碳汇工作方案》,推进碳汇交易实质化,其马兰镇营立村1.2万亩油松林碳汇监测工作有序推进,预计年内可实现碳汇收益;当地林麝养殖基地年产值突破1100万元,带动23户村民转型发展。
城六区探索“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模式,将集体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形成“景区带村、村兴景旺”良性循环,万柏林区生态度假区、晋源区蒙山景区等项目有效带动周边农户增收;国有林场深化“场村共建”,太原市东西山林区管护中心与19个村签订共建协议,东山林场543亩抚育示范点带动村民增收,2025年五大国有林场共提供用工4970人次,带动群众增收530万元。娄烦县建立“合作社﹢林农”利益联结机制,带动575名脱贫群众年均增收超万元,推动6000亩林地衍生中药材种植、蜜蜂养殖等产业链,村民人均年收入达5000元。小店区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养蜂模式,带动西家凹村40余人家门口就业,蜂蜜年产值达110万元。
改革成效方面,太原市林草总产值达25.9亿元,同比增长7.03%;生态质量显著提升,全市林木覆盖率升至43%,森林质量提升68万亩,东西山生态屏障固碳释氧能力年均增长12%,阳曲县连续1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娄烦县汾河沿岸形成50公里生态廊道。下一步,太原市将重点推进“三权分置”延包试点,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力争年底前完成所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晋中市:聚焦核心目标,推进扩绿兴绿活绿
晋中市自今年3月发布本年度第2号总林长令,全面贯彻“三绿”并举、“四库”联动生态发展理念,落实国家及省级林业改革部署,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推进国土绿化为核心目标,加快构建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现代林业体系,标志着其生态建设迈入“扩绿、兴绿、活绿”并重的新阶段。
在深化改革方面,晋中市针对退耕还林地、大户经营林地等不同类型集体林地分类施策,加快林权类不动产确权颁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实施“林果产业富民”“百场带千村”等行动,推动核桃、红枣、板栗等特色林果产业升级,依托森林资源和生态景观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发挥11个国有林场技术优势,推动林场与至少5个行政村结对共建,助力林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国土绿化工作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严禁占用耕地,重点推进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等五大国家级工程,通过世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提升森林碳汇能力,确保年内完成26万亩营造林任务。资金保障方面,明确优先保障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资金投入,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速林地档案移交与地籍数据核查;严格国土绿化项目配套资金监管,确保工程绩效达标。
近年来,晋中市以省级林业先行市建设为抓手,连续两年通过总林长令深化林权改革与绿化攻坚,成效显著。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造林24.04万亩,林草产业总产值达76亿元,均位列山西省前列,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为全省林业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全省:构建系统改革体系,夯实改革基础
山西省坚持高位推动,创新改革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改革格局。作为全国首家由省级总林长签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的省份,山西出台《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为全国第三家出台此类方案的省份。全省构建林改“1+1+4+5”制度体系,聚焦“林改四问”和“拓宽两山转化路径”,确定3市、27县为先行试点,通过国有林场“百场带千村”、林草乡土专家“以一带十”科技帮扶等政策措施,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
在责任落实方面,山西省严格执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乡主要领导包联县乡村机制,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各级林长制工作范围。全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连续两年相继签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林长令,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路径,发挥林长引领作用,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权属清晰、监管有效的目标。
为破解发展瓶颈,山西省梳理出推进改革任务的十大行动、九大机制、102条实施路径,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在森林经营方面,每年实施100万亩森林抚育工程,核发集体和个人林木采伐许可证10984份,办理商品林告知承诺审批11件,推动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采取“国有+集体”形式带动集体林经营主体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在要素保障方面,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村集体林场,支持国有林场、林业企业建立股份合作林场,吸引承包林地林木入股经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林业贷款支持力度,推广林权抵押贷款、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模式,将林下特色种植、养殖产品纳入自然灾害保险承保范围。
从地市的特色实践到全省的系统推进,山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不仅实现了森林资源总量增长、生态质量提升,更激活了林地经济价值,让林区群众在生态保护中共享发展红利,为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坚实支撑。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山西将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进一步释放山林资源活力,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以林改之笔绘就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乡村振兴新图景,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贡献山西经验与山西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