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公布全区森林火险等级区划,确定37个县(市、区)森林火险区划等级为I级(高危等级)、68个县(市、区)为Ⅱ级(高风险等级)、6个县(市、区)为Ⅲ级(一般风险等级)。
此次全区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工作,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和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开展。
广西是全国森林火灾易发区,每年重点森林防火期长达9个月,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此次区划工作的完成,有利于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从经验粗放管理转向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治理。下一步,广西将及时启用本次森林火险区划成果,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因险设防,精准开展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张雷 陆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