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的通告》,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进一步规范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猎捕活动,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
通告明确了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其中包括各类枪支、弹药、弓弩、弹弓等杀伤性器械,各类电击、诱捕、笼捕、套捕等专用捕猎装置,含有毒、麻醉成分的药剂及其他有害猎捕制剂。同时,搭载热成像、定位追踪功能的捕猎专用设备及具备捕猎功能的无人机等新型设备,均被纳入禁止使用范畴。在猎捕方式方面,严禁采用围追堵截、犬只围猎、挖洞、水灌、设障围堵等灭绝式、围猎式捕猎方式,禁止捡拾、损毁野生动物鸟蛋、幼崽,杜绝危害野生动物种群繁衍的捕猎行为。
通告明确,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保障航空安全、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等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特许猎捕证、狩猎证,并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开展猎捕。违反法律法规及该通告规定,采用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猎捕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民事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周建梅 郭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