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林草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各级党员干部培训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开展集体学习研讨。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工作纳入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多次召开涉法治工作的党组会、局务会、局长专题会,协调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法律制度建设、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部署开展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
(三)强化法治宣传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同上一堂课”、“一部两局”大讲堂、绿色大讲堂等集体学习,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公园法》等开展专题辅导。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抓好重点群体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年轻干部教育引领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走在前列、当好示范。
二、完善林草法律规范体系
(一)推动林草领域重要立法。完成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制修订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安排,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法、可再生能源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国土空间规划法、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动修编印发“三北”工程总体规划,联合能源、交通部门印发光伏治沙规划、以路治沙、风电开发建设文件,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支持集体林改先行先试,印发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鼓励场村合作发展林下经济等8条措施。联合5部门印发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意见,为林场改革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开展重大制度法治审核。对拟出台或者上报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管理规范和规划等提出法治建议,认真厘清法律依据,严格执行法治审核标准,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完成森林法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森林法》执法检查报告。我局正持续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二)深化执法联动协作。与最高人民法院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联合公安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推动公安机关助力林草行政执法。
(三)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鸟类保护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专项行动以及“清风行动2025”“网盾行动2025”执法专项行动。部局联合通报3批23起毁林毁草典型问题,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开展遥感预警监测,常态化推进图斑判读、核查和处置,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明确检查标准、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发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促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件、国务院复议裁决案件1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24件。在案件办理中,完善业务部门参与机制,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督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用好林草要素保障8条措施,部局共同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依法将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审批委托省级林草部门实施,将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委托浙江等5个省级林草部门实施。
(二)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建强用好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中心统一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的审批模式,不断提升审批质效。全年共收办行政许可申请1220件,处理群众许可咨询3300次。制定发布《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修订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办事指南。
(三)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12场,通过中央媒体播发林草报道9万余条,通过门户网站处理网上留言1184条。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8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开展林草系统“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向全国普法办报送全国林草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评报告。选取部分地方“八五”普法典型案例,在绿色时报、局官网、官微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地方好的经验做法。
(二)加强林草特色普法。开展“三北”工程、国家公园、集体林改、野生动植物等专题普法。利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世界森林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发布守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涉鸟类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三)强化林草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举办林草法治工作培训班和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培训班,组织参加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推动公职律师参与复议应诉案件,强化依法履职能力。完成新晋公职律师申报和法律顾问单位公开选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