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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我局就《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专用标识范围(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和个人等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共计60条。
经梳理,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标识名称、涉及中药部分物种、标识范围等方面。对此,我们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最大程度予以吸收采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21日
相关链接: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专用标识范围再次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