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严格落实分区管控制度,在国家公园法的制度框架下,细化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允许开展的活动范围,加强对人为活动的规范管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为筑牢海南绿色生态屏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条例》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同时注重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推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打造中国特色国家公园建设“海南样板”;支持推动生态旅游发展,规定在一般控制区划定森林康养、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生态科普和野生动植物观赏等活动的区域、线路,完善必要配套服务体系,加强必要生态旅游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多元化展示区,推动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产业发展。
《条例》支持建立健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创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产品公用品牌,支持发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林业碳汇,巩固并扩大热带雨林碳库存量。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是我国2021年正式宣布设立的首批5个国家公园之一,拥有我国类型最多样、集中连片面积最大的大陆性岛屿型热带雨林,是我国旗舰动物海南长臂猿全球唯一分布地。(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