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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创新用地用林融合审批 临时用地审批提速

2026-03-19    来源:湖南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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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修订《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新《办法》已于2026年3月1日施行。原《办法》自2001年5月施行。为解决原《办法》与上位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省政府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紧扣当前临时用地管理中范围不清晰、协同不顺畅、复垦不及时等痛点堵点,从五个维度精准发力。

一是推行“四个同步”闭环机制,压实土地复垦责任。全面推行“四个同步”,将建设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复垦与主体工程“同步立项、同步预算、同步工期、同步验收”规定为基本原则。同时,规定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未通过的,不得通过建设工程项目验收。

二是拓展临时用地范围和期限,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办法》在遵循土地管理法等上位法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明确了临时用地范围。同时,从续期、接续使用、分阶段分批次申请三种途径,有效提高临时用地期限与项目主体工程工期的匹配度。

三是创新用地用林融合审批,打通临时用地“快车道”。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融合审批改革举措予以制度化,明确“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合并论证、并联审查、一次性告知、统一审查复垦费用预存、统一出具批准文书”的高效审批流程,有效避免建设单位“多头跑、反复跑”,有力推动临时用地审批提速增效。

四是创新分类处置模式,明确临时用地复垦期内经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农村道路或者设施农业用地的,不再进行复垦。同时,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难以原址恢复的,以及临时用地各地类零星分散的,经批准,可以异地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土地。

五是明确土地补偿标准及实施路径,实现各方利益协同共赢。既从源头减少企业协调成本与资金压力,又切实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收益,构建临时用地供需双方权益保障平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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