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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推行林长制“三单一函”工作机制

2026-04-15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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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林长制“三单一函”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林长制“三单一函”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市、县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促进各级林长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单一函”机制是指通过建立“森林资源清单”“重点任务清单”“重点难点问题清单”和用好“督办(提示)函”,构建起“问题发现—责任压实—整改落实—闭环管理”的全链条工作体系。《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三单一函”作为林长巡林履职、督导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做到林长巡林前有计划、巡林中有要求、巡林后有反馈,持续开展跟踪问效,推动森林资源和生态保护有力有效。

《通知》强调,要明确清单内容,切实提升林长巡林督导实效。要建立森林资源清单,全面摸清辖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面积等信息和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生态廊道、生物多样性等情况;要紧扣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县镇村绿化、林业产业发展、林长制实施运行等重点工作,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建立重点难点问题清单,归集各类督查、审计、检查、巡林发现的问题,形成闭环管理。针对整改滞后、处置不力等情形,用好督办(提示)函,倒逼责任落实。

近年来,广东全面推行林长制,在全国率先设立双总林长,构建起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责任体系,率先出台林长制地方性法规,并配套出台财政激励政策,精准赋能基层破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堵点难点,深化“林长+”协同共治模式,健全“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联动机制,打通执法与司法衔接“最后一公里”,凝聚起生态保护强大合力。

下一步,广东将持续完善林长制制度体系,全面推行“三单一函”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科技赋能,以林长制为引领纵深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力争打造林长制“广东样本”,为全国林业治理现代化贡献“绿美广东”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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