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总林长签发2026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聚焦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总林长令要求,要加强监测巡护,严格保护举措,在全省各地建立健全林长、护林员、网格员、基层站所人员“一长三员”巡护体系,加强对鸟类重要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及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巡护监测。落实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要求,健全鸟类收容救护机制,做好受伤受困鸟类救护和科学放归工作。积极推广《浙江省农林渔业防鸟网使用指南(试行)》应用,引导群众使用规范网具。
严打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化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紧盯重点场所,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发力,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深挖彻查涉鸟类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执法打击高压态势,筑牢鸟类资源安全防线。
凝聚强大合力,完善长效机制,将鸟类保护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鸟类保护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常治长效工作格局。
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双向发力,多层次、多样化开展科普宣教。常态化推进以案普法、以案示警,切实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赵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