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田到户”到“分山到户”,中国农村改革在不同领域书写着相似的制度创新篇章。
福建尤溪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引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让农民不砍树也能致富的途径,成功探索的“上源模式”,折射出我国林业改革从“生存突围”向“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深刻转型。
面对三重困境探索“上源模式”
在改革历程中,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往往是制度突破的直接动力。
2010年前后,尤溪县西城镇上源村早期转让的林木陆续达到主伐年龄,采伐后的林地需归还村集体。此时,村集体面临三重困境:一是无力承担造林资金;二是收回的林地面积不一,无法均山到户;三是劳动力外流,造林管护难以为继。
这些问题的核心直指集体林权制度中的深层次矛盾——产权模糊、经营主体缺位、规模效益低下。上源村的困境并非个案,而是当时广大林区的普遍写照。福建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策源地,早在2002年就开始探索“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时代命题。
尤溪县以集体林改为突破口,秉承“均权均山、均利均林”的核心原则,创新“上源模式”,有效破解了山区林业发展的治理难题。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巧妙平衡了效率与公平、个体与集体的关系,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股权设计实现利益共享。
在治理机制上,“上源模式”严格实行村社分离,村两委仅履行监督职能,不直接参与合作社管理,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负责合作林地的资金概算、造林抚育发包、施工检查验收、股金收取、股权登记等具体事务,并及时向全体成员公开。这种治理结构有效避免了行政权力对经济组织的过度干预,切实保障了社员的民主权利。
明确方向实现“均权均山、均利均林”目标
方向正确,人民群众奔跑的脚步就会更加坚定有力。这一特点在尤溪林改历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自2004年以来,尤溪针对集体林权制度存在的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等问题,推进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林地具有生态和经济双重功能,且林木生长周期长,这决定了林改不能简单复制耕地的承包到户模式。尤溪创新推出了全民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在上源村金源林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林地所有权入股占15%股权,村民以林地承包权、经营权和资金入股占85%股权,实现了“均权均山、均利均林”的目标。在政策的感召下,截至2025年,全县成立全民林业专业合作社255家,累计全民股份合作经营面积达16.5万亩,参与股民8.8万人。
2023年,尤溪创新全民股份合作造林模式,作为福建省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同年11月,获央视《焦点访谈》专题报道,被视为林改方案先行先试的典型做法。
2025年,尤溪再次发力,总投资126万元,先后建立(草洋峡)千亩大径材示范样板林,并建成公路沿线观景台;总投资350万元,建成上源村林改典型村的镇客厅,功能区主要是建立行业培训基地、竹产品与林下经济交易服务平台,以及尤溪林改风采展板等,形成尤溪林改交流区和参观点等。
探索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
近年来,尤溪通过制度创新与产业融合,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
在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破解上,首创深化林改创新林权管理制十二条措施,针对林权证错漏、注销难等问题,推行委托代办、村委会代办、大数据简化流程,解决历史遗留林权问题2088宗,解决706宗林权登记。
在绿色金融与产业振兴上,“林股贷”以股权为抵押,“福林贷”提供贴息贷款,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4.07亿元、贴息2000万元,培育两家笋制品、油茶精加工规模企业。
在生态保护与可持续经营上,森林覆盖率从72%增至78%,林木蓄积量实现翻倍,科学采伐管理,推行抚育间伐“三段式”发包、告知承诺制审批,兼顾生态保护与林农收益。
在生态资源变现上,推广林菌、林药、森林康养等产业。开发全省首个社会化碳汇造林项目,一期减排量13.2万吨交易成功,户均增收3.26万元,进一步拓宽了生态价值转化渠道。
尤溪林改的实践证明,只要坚持“赋权于民、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就能不断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实现“林业强、乡村美、百姓富”的乡村振兴目标。“十五五”期间,尤溪将以更大的勇气深化改革创新,为书写林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注入强劲动力。(池哲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