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上杭县立足全国共同富裕试点县建设,以“三权分置”为核心,创新推出集体林地股权改革、林票制发、“6428”分配机制、共富林场、飞地联营等一系列举措,破解林业发展瓶颈、激活山林资源潜力、拓宽林农增收渠道,走出一条生态优先、产业兴旺、百姓富裕的特色林改之路。
针对林地闲置、界址不清、收益难落实等问题,上杭县创新开展集体林地股权改革,发放收益权发证,构建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林农、经营权归合作社的新型权益保障机制,实行山林折股、收益按股分配,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赋予林农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质押等多项权能。
目前,全县股权改革收益权发证面积已完成45587亩,覆盖股权户4506户20058人,化解了林地权属纠纷,放活了林地经营权,为社会资本入林、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筑牢制度基础。
为破解林权分散和经营粗放、周期长、见效慢等难题,上杭县探索林权折资量化、林票制发流通新模式,由国有林场收储流转林地、集中专业经营,将特色林下经济融入林票山场,发行可流通、可增值、可回购的股金型林票。
2024年,全县成功制发首张林票,涉及山场166亩、金额146万元、经营期限13年,同步配套林下种植骨碎补、淫羊藿等道地药材,有效解决单户经营难、经营效益低、林权纠纷多“三困”,推动林业经营走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打通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的便捷通道。2025年在下都镇五丰村推出林下经济林票,种植五指毛桃157亩、制发金额58万元,进一步深化“林下经济+林票”融合发展模式,直接带动全县新增林下中药材种植超8000亩。
为做到真正让利于民、多方共赢,上杭县在全省率先推行“6428”林业经营收益分配机制,明确林木采伐林价款由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按6∶4分配,村集体所得40%部分再由村委会与农户按2∶8分配。古田镇金湖村1520亩人工商品林交由古田国有林场统一经营,经营期50年,通过精准分配,农户每人每年可增收近400元,村集体一个轮伐期可增收27万元,国有林场可增收205万元。既规范集体山林资产管理,又压实山林管护责任,显著减少盗砍滥伐与森林火灾,促进林区和谐稳定。
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上杭县把林下经济作为绿色富民支柱产业,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将骨碎补等中药材列为“一县一品”主导产业,着力打造全国最大蕨类药用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构建“国有林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动模式,引进和康公司等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攻克育苗技术瓶颈,育苗成活率从30%提升至95%以上,周期大幅缩短;推行“六个统一”全程服务与“订单林业+保底销售”,溢价收益80%返还种植户,让林农稳收增收。截至2025年,全县林下经济经营面积99.6万亩、产值33.82亿元,带动近1万农民就业,形成林药、林菌、林养、森林景观利用等多元发展格局。
聚焦破解林地碎片化、经营效益低、投资吸引力不足等问题,上杭县创新培育共富林场,整合家庭林场、林业企业、国有林场、专业合作社等多元主体,推广场村合作、龙头企业带动、家庭林场经营、跨村飞地联营等模式,建设集中连片林下经济标准地,实现“拎苗即种、轻装上阵”。
推出“共富林票贷”等金融产品,完善利益联结与收益共享机制,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目前,首批共富林场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1亿元,带动林农人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相关村集体年均增收50万元以上,提供就业岗位超5000个,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上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深化集体林改作为重点改革任务,多项改革案例入选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邹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