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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林+”公用品牌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26-09-03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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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正式发布《“粤林+”公用品牌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五章三十一条,覆盖“粤林+”公用品牌“准入—使用—监管—退出”全链条。

严进严管严出,守护“粤林+”品牌底色

“粤林+”是广东省林业局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而统筹打造的林业区域公用品牌,包括“粤林茶油”“粤林竹品”“粤林山珍”“粤林康养”等子品牌。

《办法》明确了“粤林+”公用品牌的使用范围和和授权使用流程,确立了准入环节的原则和申报条件。在退出环节,《办法》还为违规、违法和超范围使用“粤林+”公用品牌画出了“红线”。

《办法》还明确,每年应对被授权主体开展1次年度复检,重点检查产品质量稳定性、标识使用规范性、品牌运营效果等;指导被授权主体建立产品溯源体系,为被授权主体提供溯源服务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因质量不合格、违规使用商标、虚假宣传等情形被撤销授权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违法等被撤销授权的,自撤销之日起不得重新申请。

品牌持续赋能,让“好生态”转化“好价值”

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和碳库。截至2025年底,广东森林覆盖率达53.39%,森林蓄积量达6.57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产业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从“好生态”到“好价值”,从“好产品”到“好品牌”,是绿水青山持续孕育金山银山的关键。《办法》的发布,恰好为上述转化给出了清晰的路径和坚实的保障。

按照《广东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规划,到2027年全省林下经济经营利用林地面积将达35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总产值突破800亿元。以“粤林+”公用品牌为纽带,散落在全省各地的优质林产品正“抱团发展”,广东将切实走出一条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林业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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