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报送的《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福建省国家级自然公园(不含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国家级自然公园(不含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整合优化后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级海洋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等国家级自然公园名录附后。
二、方案实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公园建设管理水平,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三、请你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国家级自然公园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需要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合理保障原有居民生产生活。以我局统一下发的整合优化成果数据为底图,有序开展国家级自然公园勘界定标,落实范围边界,向社会公告。
你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通过我局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审查,国务院已批复你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按照事权划分,省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由你省按有关规定批复、公布名录,并抄送我局。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特此批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