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生规〔2023〕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国撤销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如下: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大连市西岗区、长海县。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泉州市丰泽区,南平市顺昌县。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宜春市万载县。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泰安市岱岳区。
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十堰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雨花区,邵阳市大祥区,常德市临澧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黄埔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桂林市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重庆市: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永川区。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