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浙江、福建、山东3省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名录的函
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已批准浙江、福建、山东3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现将你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称、区域范围、管控分区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1—6)。请你省以我局统一下发的整合优化成果数据为底图,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勘界工作,落实范围和分区边界,并向社会公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 1.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3日 |





